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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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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风云评论
煌诚呈法:有一天,化身正义
 作者:作者:Melinda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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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媒体里,关于女司机被打一事的讨论铺天盖地,争议双方唇枪舌剑,天天都有新料爆出来。这件事情,让我想起几个星期前的一次亲身经历。
  那天晚上在New Market和朋友吃完晚饭,天已经挺黑的了,我带著孩子往马路边停车的地方走,这时候我看到后面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也在往前走。过往不愉快的经历让我一下提高了警惕,夹紧了肩上的包,牵紧了孩子,故意让出位置,放慢脚步让这几个孩子走在我前面。
  几个孩子中的一个随手拿起了人行道上的一个橘红色圆锥状的小路障,在同伴的喝彩声中直接把路障砸在了路旁停的一辆车的前盖上,呯的一声响之后,他们就继续朝前走了。
  这一切发生的很快,那个孩子砸的车就停在我车的前面。我的第一反应是马上冲上去拦住他们,质问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吃饱了撑的吗?我又想是不是应该报警?警察会不会马上来,来得及捉住他们吗?我是不是应该等在这儿?等车主来了告诉他这事情是那些坏孩子干的,他们太坏了?
  我犹豫不决,确切的说,我害怕了,我快速打开车门,安顿孩子坐好,启动车子,踩油门把车往前开,车子路过那几个孩子身边,我降下车窗,使劲的按了车喇叭,然后,我开车跑了。
  后视镜里我能看见那几个孩子听到我按喇叭的莫名奇妙的表情,我用非常怯懦的方式向他们表达了我的一腔不满和愤怒,然后,我逃了。我什么也没做。那一刻,好像做了错事的人是我。
  回家的路上我就想,如果我是超人或者蜘蛛侠或者蝙蝠侠或者忍者神龟或者猫女,什么都好,那样我就不用担心他们几个人联合一起会伤害我和我的孩子,拥有超能力无所畏惧的我,可以立即拦住他们,训斥他们,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他们错了,让他们承诺再也不这么做了,我让他们带我回家见他们的爸爸妈妈,指出他们为人父母的过失,让他们不要放任孩子晚上在大街上游荡。如果不改正的话,我就要行侠仗义,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可惜我没有超能力,我考虑了一下,就算从正常的法律途径走,他们也可能同样得不到我想让他们得到的惩罚,我想起那句老话“don't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然后又想起肯尼迪总统说的那句经典“Whenever men take the law into their own hands, the loser is the law. And when the law loses, freedom languishes”。
  没错,当老百姓认为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无法让他们认为是犯了非常严重的错误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老百姓中的某些人,在冲动或者被激怒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充当起了执法者的角色。而当他们的“执法”行为被很多群众认为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的时候,法律就是最大的失败者。
  之前出现的DAIRY店老板对抢劫行为的暴力抗争,还有男主人发现自家围墙又被涂鸦之后,拿刀追出屋子,最后把涂鸦者杀死了这样的事情,还有这次中国发生的女司机被打事件,为什么总是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就是因为面对著法律、公正、正义、自由之间的种种矛盾,我们无所适从。
  肯尼迪总统说的对,法律最大的失败,就是在某些情况下,需要非执法者去衡量什么是最适度的惩罚,要他们自己去申张符合他们标准的正义。而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自由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那时候的我们,可能就只有等待电影里的超级英雄出现了。

  Melinda Li是Queen City Law煌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遇到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相关律师。煌诚华语律师团队电话:09 970 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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