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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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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8版:先驱时评
贪腐不能赖家属
 作者: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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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官腐败,全家腐败,这一现象不仅启发反腐要找到著力点,居然还颇受贪官本人认同,成为他们辩解自己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要借口。比如,最近原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委书记戴晓明在“懺悔书”中说:妻子的朋友圈子扩大后也和人家比,跟著人家学,投资购房、玉器,而要支撑购房和玉器的开支,从而助长自己对礼金、贿金不问青红皂白统统收下。这一现象并不新鲜,10多年前烟台市原副市长矫智仁受审时就说过:“我戴的手銬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
  家族式腐败现象频出,涉腐官员的家属自然有不容推卸的责任。但一些贪官在解释自己贪腐的行为动机时,把家属因素当成唯一触发点,甚至私下把问题全归罪于家人,这是一种混乱的逻辑。
  绝大多数家族腐败案,没有官员本人的默许是行不通的。家属借官员权力谋取私利,不过是扮演了狐假虎威的角色。拿最近庭审的两个例子说,广东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湛岳登受贿案中妻子“代夫受贿”成为亮点,实际上不过是其妻“帮著管钱”罢了。
  官员家属的腐败圈子,与官员本身的地位密切相连,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没有官员的权力在背后撑腰,家属也没有贪腐的能力。随著官员被提拔,家属的企业可能越办越大,“见识”也越来越多,当然腐败资金来源也“日益广阔”。有些官员家属的朋友圈出了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官员的朋友圈出了问题。刘铁男的儿子就说过:“他官越做越大,我的钱也越来越多。”
  不少落马官员也深知管好家属是为官的一项义务,只不过经常避重就轻,把“没管好”的重点放到了“没好”而不是“没管”。比如季建业对没管好家属这么辩解:因为和家属长期分居两地,一些朋友正好利用了这个软肋,对他的家人发起进攻。
  也不排除有一种可能,一些官员的家人刚开始以权谋私时背著官员,官员一时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已深陷其中,进退不得。这常常源自官员家属的情况并不公开,对官员家属行为的监督常常只是官员的自我监督或局限于身边人的内部监督,更大范围的监督难以实现。
  家属腐败、家族式腐败,作为常见的腐败现象,我们有必要随时对它保持警惕。但落马贪官在供词、懺悔中,动辄“真情流露”地把问题赖给家属的套路,我们也不会被它迷惑。贪官本人才是腐败的主体,才是腐败行为的核心,这本是一项常识。说到底,家属行为不端、没有管好家属,就是官员对手中的公权力缺乏敬畏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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