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与银行讨论后,储备已经放弃早前提议的对房贷者持有物业数进行测试来界定投资者的方式。当前提出的一个选择是将房贷者持有的非自住房屋视为投资物业。但如果某人拥有不止一套自住物业,每套物业都住一段时间,这种界定方法则有点困难。另外一个选择是通过物业租金收入是否用于支付房贷来确定投资物业。如果是这样,是否房租收入超过房贷额一半以上就算是投资物业这也需要讨论?储备银行提出的这些选择不一定最终会实行。储备银行目前对相关从业者和银行征询这些提议方案的可行性和执行成本的意见。
银行方面提议对住宅投资贷款适用较高的违约损失变量。这一数值用于计算银行收回贷款的支出。这些提议反映银行认为投资物业的贷款在市场不景气时面临的风险更高。银行引用爱尔兰的例子称,在经济变差是投资者违约的比例高于自住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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