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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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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4版:环宇快讯
喂猪饮水加女子或面临10年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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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岁的克拉因茨曾在大学教书,四年前因目睹动物被运往屠宰场的惨况,于是创立动物权益组织“多伦多猪只拯救”(Toronto Pig Save)。她与其他组织成员于6月22日,在安大略省伯灵顿一条公路等候运猪车。当运猪车在红灯位停车时,她与同伴立即喂车内的猪只饮水。猪只见到有水饮时,纷纷互相挤压上前,似是很口渴。
  司机对她们做法不满,直言不知水内成分如何,要求她们停手,并威胁报警,但克拉因茨不理会,反要求司机要有同情心。当她以为事件告一段落时,9月9日却收到法庭传票,猪场负责人指她无权危害其牲畜,又指若当时交通灯突然转为绿灯,猪只、克拉因茨及其同伴都有可能受伤。
  根据加拿大法律,猪只在当地属于私人财产,物主有权于运送期间的36小时内不予饮食。她喂猪饮水的做法,被控刑事伤害罪,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狱十年,或被罚五千加元,法庭稍后将决定正式审讯日期。克拉因茨不认为做错,指他们的责任是为飢饿者提供食物、为口渴者提供食水,宁愿坐监也不会缴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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