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超生罚款”,到1994年的“计划外生育费”,再到2002年的“社会抚养费”,不管名称怎样变化,这样一项行政收费都始终伴随著巨大的争议。近些年来,几乎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都是热议的话题,不少代表委员甚至连续数年坚持不懈地就同一议题持续发问。在国家全面放开二胎之后,这样的民意呼声变得更为强烈。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的重要时间节点,专家们的建议能否进入立法者视野,“社会抚养费”能否退出历史舞台,无疑让人充满期待。
对于社会抚养费,从专家到普通民众,可以举出一百个停止征收的理由,比如资金去向不明、容易引发暴力执法、异化为地方政府创收工具等等,但力挺社会抚养费的理由似乎永远只有一个,如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委员梁中堂表示,“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实施『普遍二胎』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所以生育权仍旧受到限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超生行为必须有强制性处罚措施,以维护国策的严肃性”。
全面放开二胎之后,对于超生的第三子以及多子怎么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现实下,超生当然依然不被鼓励,但要看到,根据统计,目前全国社会抚养费每年的征收额超过200亿元,其中95%以上针对两孩家庭。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绝大部分处罚对像将不存在。
对于社会抚养费,公众问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社会抚养费究竟抚养了谁?每年超过200亿元的征收额,“抚养”的当然不是那些因超生而迅速致贫的家庭,而是背后庞大的利益集团,在不少地方,社会抚养费甚至已经成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这个意义上,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应该有清晰的思路:首先当然是通过立法加以修改和确认,但与此同时,全国各级计生部门的转型也同样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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