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山西黑砖窑事件震惊全国;后来,类似强迫劳动事件仍时有发生。而这些被非法强迫劳动的对象,很多都是精神病患者。利用精神病患者达到罪恶目的,还有过更恐怖的新闻,比如制造假矿难敲诈矿主,比如倒卖其身体器官……广西这家存在了13年之久的山寨“精神病院”,同样打的是精神病人的主意,又是非法拘禁,又是敲诈勒索,又是倒手拐卖,又是残忍虐待,罪行可谓令人发指。
几天前,在那桩引人关注的“掏鸟窝案”中,猎捕倒卖国家珍稀鸟类的大学生被判了十年半;可本案中的向某,对19名受害者犯下了如此之多的罪行,竟然也只被判了11年。两相对比,社会舆论“人不如鸟”的感慨,想必又会泛起。但真正不可思议的是,这家山寨“精神病院”竟然非法存在了13年——其间,田东县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还曾多次对其进行查处,却始终没有彻底取缔。
没有行医资质,没有註册登记,仅凭这两条,当地政府部门就没有理由不取缔。即便政府部门误以为向某是在“行善”,也不应该把治疗精神病人当玩笑。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当地政府部门根本没把这些精神病人的健康权与生命权放在眼里,交给向某关著,也许还能给自己省去不少麻烦——毕竟,精神病人伤人之类新闻时有耳闻。
毋庸置疑,当地政府部门13年都没能取缔山寨“精神病院”,都没能发现其中的血泪与罪恶,当属严重的失职渎职,必须严肃问责。除此之外,需要更进一步进行思考的则是:针对精神病人,到底有没有必要的公共救济制度?要知道,精神疾病不像一般病症,对患者是绝对的悲剧,对社会又是潜在的隐患,非常需要政府部门进行有效兜底。
所谓“管理治疗”,往往只重“管理”不重“治疗”,筛查制度也只负责完成登记任务,根本不提供治疗帮助。如果精神病人即便在合法的精神病院里,也从来都只是赚钱生意,出现山寨版的试图分羹暴利自然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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