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来自香港的吴先生日前抵达洛杉矶,携带200万元现金。不过为不让这笔巨额资产曝光,在填报随身携带物品和财务申报单时,他只填写了5000元现金。入境时,恰好遭遇海关抽查。海关表示,这笔资金没有如实申报,按照规定,海关有全额没收的权利。一听200万现金要泡汤,吴先生吓坏了,赶紧打电话四处求救。
李豪表示,当晚已临近12时接到吴先生电话后与海关沟通,海关表示,愿意“放过吴先生一马”,不没收现金,但吴先生需要纳税。海关解释,以吴先生最初申报的金额5000元计算,他在飞行过程中,创造了199.5万美元“收入”,而这笔收入是在美国领空创造的,自然需要为美国纳税。按照美国联邦税率40%以及入境的加州12%的州税,吴先生总共要纳税52%,即103.97万9美元。
经过长达几个月与海关和税务部门周旋,虽然吴先生最终成功将钱拿回来,也免掉了100多万元税金,但隐瞒携带现金的经历却给他带来不少麻烦和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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