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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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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6版:先驱时评
如何拯救杀母孝子?
 作者:田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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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眉山城区一起车祸中,朱素芬伤情严重,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插呼吸管维系生命。朱素芬孩子前来探视时,却趁机拔掉她身上的呼吸管,甚至阻止医护人员抢救,以此想提前结束母亲的生命。朱素芬不久离世,目前包括她的两个子女在内的多名家属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从法律角度说,不管子女是什么原因或者出于什么目的,直接拔掉在医治中母亲身上的呼吸管,提前结束母亲的生命,这就是涉嫌故意杀人罪,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拔管子女”必须为自己的拔管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情归同情,但法律责任不能逃避。
  实际上近年来,这类子女拔掉患病父母呼吸管,拔掉患病家人呼吸管,乃至孝子杀母、慈母杀子的社会人伦悲剧案件,全国各地已经发生了很多起。每一起个案发生后,始终停留在讨论如何追究法律责任以及要不要实行安乐死的层面,却忽视了最根本的问题,如何破解和避免“拔管子女”悲剧案件的再次发生。
  “拔管子女”现象,说白了就是我们民间常说的“久病床前无孝子”。道理不难理解,如果家人不幸患上了治癒希望非常渺茫的疾病时,一个家庭或者子女们不论如何付出,花再多的医药费,始终看不到病情的缓解,看不到患者的进步。长此以往,患者家属看不到任何的希望,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所有的付出都是徒劳无功的感觉,更要命的是,为了这种毫无结果、毫无希望的治疗,家庭却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甚至让整个家庭背负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一病回到解放前”。
  如此一来,就会让患者及其家属都产生无助感、无力感和无望感,出现失眠、焦虑等抑郁情绪,乃至诱发更为严重心理疾病,家人的生活质量也随之大幅下降,这就给患者和家属造成了面临两难选择的困境。所以,一些家属为了早日摆脱这种困境,选择违法的拔掉患者的呼吸管;一些患者为了早日结束痛苦,不再拖累家人,则选择了自杀。
  如何破解这类“久病床前无孝子”的“拔管子女”的人伦悲剧,笔者以为,关键不是要推动安乐死合法化,或者为“拔管子女”免除法律责任,而是国家要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和社会救济机制。说到底就是,政府财政要加大医疗事业尤其是老人医疗事业上的投入力度,建立有深度的医保、大病救助体系,让广大家庭承担起老人的看病费用,从而减轻家庭负担,把子女从久病床前的沉重经济负担中解脱出来。只有当久病的父母、家人不再是家庭的累赘和沉重负担时,患病的家人才能避免自己主动提前结束生命或被家人帮助提前结束生命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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