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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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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先驱社会
丢人不丢人
 作者:文:张瑞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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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上看了个视频。一个农村老太太去了一趟马来西亚,然后出来演讲。老太太说上了飞机不敢吃,怕很贵。然后到了国外,看到别人家士兵不敢过去拍照,觉得吓人。老太太演讲时候手舞足蹈,讲得满大厅听众嘻哈绝倒,跟着手舞足蹈。都是些无伤大雅的事情,当事人不介意,就是小故事,大家一乐。
  同胞们开始满世界跑,就跑出了很多新闻。一开始是小孩上厕所问题,除了刚开始时候的短暂沉默,之后几乎是一面倒的声讨国外媒体歧视。然后是奶粉事件,并且从香港发展到全球。一开始网上铺天盖地的反击,后来才慢慢有了反思的声音。最近则是在机场和飞机上闹事,网上就开始有说丢人的评论。不过觉得他们是正当维权的声音还是挺多的。是闹事还是维权,我们没有亲历其中,其实都只是猜想吧了。
  国民到处跑,无论是无知还是有意,难免会跟当地习惯发生碰撞。新西兰人也一样。前阵子就有一个新西兰小伙子在缅甸把菩萨头像改成他所经营酒吧的海报,终至鋃鐺入狱。其实他也没做什么,就是给菩萨戴上耳机。不过这可能正犯了当地禁忌,收场惨淡。他在新西兰的老爸希望政府能出面营救,不过新西兰政府能做什么呢?总不能派兵去救出来吧?
  这小伙子可能就是无知而无惧,多少有点值得同情。有些事故的对错就模糊得多了。早前一个久居澳大利亚的新西兰女子被控在巴厘岛藏毒。这在当地是大罪,案情严重的甚至会被处决。藏毒本身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不过新西兰媒体一面倒的还是给予支持,要求政府干预。干预司法是非常禁忌的事,可是似乎让自己政府干预别的国家的司法倒是可以。舆论如斯可能和该女子申诉自己是无辜的有关,再加上对印尼的固有看法,勉强还能明白部分人士的理论依据。
  对印尼有看法,那么对澳大利亚应该没问题了吧?说到底,两国从一样的背景成长,社会状态一直相似,对他们的司法公正,并没有怀疑的充分理由。不过上周圣诞岛拘留中心发生暴乱,情况就有点微妙了。圣诞岛理论上不算监狱,主要是拘留等候遣返的人,譬如难民申请失败的人。其中也包括五百多个新西兰人。新西兰人可以长住澳大利亚工作生活,但是如果触犯澳洲法律就可能被递解出境。如果你被判递解出境后提出上诉,那就要在圣诞岛这样的地方等候结果。
  圣诞岛在骚乱前就引起新西兰媒体和政客注意,工党议员多次要求政府为里面的新西兰人争取更好的对待。不太能理解,这些人不想回新西兰,并且是经过司法制度审讯后确认犯罪的人,不是应该让新西兰人直呼丢人吗?可是真没有。在骚乱后,要求新西兰政府干预的声音就更响了。可以怎样干预,似乎没什么准则。要求澳大利亚政府什么呢?放那些罪犯自由在澳大利亚生活吗?那些是罪犯啊!
  总理大概有点忍不住了,在国会里说:这些是强姦犯、杀人犯、性犯罪分子!你们要老子怎样?结果不少女性国会议员群起攻之,说总理的话冒犯(offend)了她们。这也是我始终不能理解的。不是不同意,而是不理解。说他们是强姦犯跟你什么关系?怎么冒犯你了呢?
  从来不曾听过新西兰人说其他新西兰人在国外丢人的。罪大恶极都要帮。不太能理解这样的情怀。如果说是同理心,那么大概可能或许这些罪犯的受害者更值得大家关注。如果是非理智的偏私,又怎么能够这样理直气壮?话说回来,本地监狱里也有华人,他们也能得到领馆的帮助,他们在营期满后也会被递解回国。一切都安静地在人们的注意力外进行,谁都不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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