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划设计行事,而城市规划设计更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在专家方案与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有关方面研究敲定。刚刚建好、通车5天的道路,领导看过几次就要毁掉重来,什么领导这么会规划,这么有权力,一句话就将原来的规划给推翻了?
据说这里一直是个堵点。那么去掉绿化带,拓宽路面,或许有道理。然而,既然知道这里是堵点,当初为什么要规划成绿化带?即便重新优化路面的决定正确,这个问题上依然存在规划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给市民通行带来的不便,都存在一个过失责任的问题,有人担责吗?
说到郑州城市道路规划与决策失误责任的问题,不能不提去年发生的“西三环15连塌”事件,到现在,也没见到公开的官方说法——到底是谁的责任。第13次塌路时官方通报说,有通信管线产权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穿越西三环顶管施工,扰动土体,施工期间雨水渗入造成地基土壤含水量发生变化,诱发变形沉降,形成路面坍塌……但施工单位并不认可。而这也暴露出道路规划中的问题:为何是刚刚修通道路,管线单位就要进行地下穿越?再提早一点都不行?
今年又有报道说,郑州西三环出现“16连塌”;而这16次事故,究竟是16种原因,还是几种原因,恐怕当地自己都弄不清楚吧。
但是,透过新路面刚通车5天就挖开“重新优化”这件事,或许不难发现当地城市道路规划与建设上一些问题的深层原因:是否是轻率有余,而严谨不足,责任意识也不在位?
当前建筑领域所以问题多,不是短命建筑,就是“豆腐渣”工程,原因多是瞎指挥、乱规划,谁权力大谁就是“总规划师”;搞错了不要紧,推倒重来就是,反正是个人不交学费。再就是,楼倒路塌之后,很难见到相关官员担责。无需交学费,无需担责,那么不管是道路“塌塌不休”,还是刚修好的路面毁掉重来,在官员眼里或许就不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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