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于凡就是利用城中村改造的机会“坐地生财”。原本只值三五万一亩的村集体土地,一旦该村纳入城中村规划,农用土地转为商用土地,价值立即升值几倍甚至几十倍,即便如此,开发商也要不惜工本将地拿到手,于凡这类村官正是看中这一点,凭借手中掌握的转让权,公然向开发商提出“进贡”要求,最终成为“小官巨腐”的典型。
城中村改造造就了多少贪官,难以算计,单就今年5月媒体曝光的两起典型案例,即河南省巩义市因城中村改造引发的腐败窝案和太原市亲贤村因城中村改造涉及上至市领导、下至村干部的大案看,城中村改造儼然已成了腐败重灾区,所谓“哪里有城中村改造,哪里就有腐败案”是也。
城中村改造产生腐败有多种原因:一是土地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混乱;三是法律监管缺位。
各地党委政府应该将此当做反腐重灾区予以对待和部署,从以下几方面发力进行预防惩治:
首先要完善征地程序,改革城中村改造中的土地征用审批制度。
其次是加强财务管理监督。要预防“一支笔”的权力滥用,须建立权力监督权力的机制。要确保村民在城中村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事关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办法、补偿款的分派等必须上墙公布或者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报,接受村民评议监督。
再次是多部门建立惩防结合的反腐机制。检察机关要会同纪检、监察、审计和土地等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村官的打击力度。法院要对大案要案加快审结、从重审判并及时公布审判结果。国土资源部门应制定可操作的征地补偿实施细则,严格征地报批前的程序,及时向村民告知征地情况和征地结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应不定期对征地补偿的开支进行检查审计。多管齐下,抑制城中村改造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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