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滩社区位于西安高新开发区内,以前叫东滩村。2011年,东滩村更名为东滩社区,变为了城中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利,每户村民都留有一定面积的生活依托地,村委会可对其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收益由村民共享。于凡的问题,正出在东滩社区那130余亩生活依托地的开发建设上。
于凡的做法是以土地开发权为筹码,向开发商提出“进贡”要求,谁同意就给谁。在与多家开发商洽谈后,于凡向陕西卓立实业有限公司索要到5000万元巨额好处费,与之私下签订了开发合同。不仅日此,于凡并不满足于一次性收受开发商的好处费,而是通过各种翻转腾挪,在土地开发建设中谋取最大“利润”。开发过程中,于凡既当甲方,又当乙方,通过自己控制的企业,以远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承揽该联建项目工程,然后再低价转包出去,通过高价承揽低价转包的方式获取高额利益。而这一高一低的倒手之所以能够实现,其关键就是被于凡牢牢把控的集体土地开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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