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记录显示,“第一被告”胡彦南(44岁),香港九龙人,为当地男导游,32岁的内地导游刘洋为案件的“第二被告”。两人被控罪名误杀,违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7条及普通法。目前,2人被关押在当地监狱。警方在法庭上表示,监控摄像拍摄到案发时多人向死者拳打脚踢。香港导游胡彦南在警诫下承认,曾用脚踢死者,但称当时只想制止事态变得暴力;而内地领队刘洋承认将死者拉出店外,但否认曾袭击对方。香港导游胡彦南以10万港元现金及人事申请保释,但被裁判官拒绝。主任裁判官认为案情严重,被告有潜逃风险,并且可能仍有其他人士涉及案件,需要等候警方调查。
香港警方通报称,警方亦拘捕两名分别为32岁及53岁女子。2人涉嫌在公众地方打架,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十月下旬向警方报到。其中一名女子邓某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称,她是持有牌照的内地领队,多次带团来香港。她表示,此次事件与购物无关,亦没有要求团友购物,只是劝团友不要在珠宝店内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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