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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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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1版:环宇新闻
马航失联者未按期还贷被诉妻子:房贷肯定还 产证得尽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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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在马航事件中失联后,因未按期偿还贷款,房地产公司作为担保人被银行要求代为清偿。房地产公司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腾退房屋、赔偿违约金60余万元。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根据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搭机证明,李先生所乘飞机处于失联状态,李先生的法律属性处于未确定状态,现房地产公司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李先生,但李先生法律属性不明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房地产公司的起诉。
  记者采访了失联者李先生的妻子王女士。
  记者:您方便介绍一下房子的基本情况吗?
  王女士:我跟先生是在2009年结婚,在2012年11月7日,我们打算让孩子在北京上学,就把之前的房子卖掉了,所以在通州某小区买了一栋学区房,房子共135平米,两室一厅,总价270余万,首付款81余万,剩下大概189万。2013年6月左右,我们住了进去。每个月需要还12000元的房贷。
  记者: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停止付房贷的?原因是什么?
  王女士:马航失联之后,我持续还房贷到2014年6月份左右,后来我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但收到房产商开发商的起诉是在上个月。不还房贷,一方面是因为开发商本应在2013年12月31日给房产证,但至今未给,我对房子的产权还存在疑虑。另一方面,现在我们经济压力确实很大,从马航失联到现在我就一直没有出去工作,生活、孩子上学等需要很大的开销。
  记者:除了还房贷,您当时还有其他的经济压力么?
  王女士:当时还需要每个月还1万元的车贷,因为我先生在马来西亚以个人名义买了一辆商务用的奔驰,车贷还到去年年底,后来实在没有办法,就把车转卖给别人了。
  记者:您不再工作后,日常的生活是怎么样的?跟之前有哪些不同?
  王女士:我每天早上起来,打理孩子上学、收拾房间,出事前我报了华尔街英语,所以也会去上上课,一周大概有10个小时需要去学习中心。
  事情发生后,生活品质肯定发生了变化,我要考虑到生活支出。以前,特别喜欢的东西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但现在我得考虑基本的生活开销,其他的都是次要的。毕竟孩子在成长,开销只会越来越大。
  记者:您和您先生之前都是从事什么工作的?
  王女士:我先生在马来西亚从事房产和高尔夫旅行类的工作,他是在2011年底和合伙人一起去那边创业的。我在北京的一家家具公司,平时偶尔也会帮助我先生的工作。我之前一年工资大概十几万到二十几万,我先生比我多,但另一方面,他的开销也比我大,但我们两个的工资,可以足够支付我们在北京的所有费用。
  但2014年3月8日马航事件发生后,我就没有再工作了。
  记者:您之后的打算是什么?房贷还是会继续还么?
  王女士: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这个问题要怎么处理。一方面是希望马航方面能有个结果,之后我要照顾我的女儿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另一方面会跟开发商谈“房产证”的问题。不管怎么样,房款肯定是要还的,但必须把房产证尽快办给我先生,要不然没有保障。
  我曾经跟法官说要跟房地产公司谈一下,但对方律师表示拒绝。我现在仍在试著跟开发商联系,希望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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