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扣员工工资,以尽孝道,该公司的出发点很好。该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孝顺金既启发员工孝敬父母,也帮公司留住了人心,缓解了员工流失与招工难问题”,可谓益处多多。但尽管如此,我仍然不认为这是种值得称赞和鼓励的行为。
本质而言,这其实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强捐,只不过换了一个更人性化的名目。强捐每每遭舆论詬病,“强扣”何以就理直气壮?
不管是什么样的名义,强扣员工工资,首先就侵犯了员工的个人权益,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道制度硬伤,并不能因为“孝顺金”最终是进入了员工父母的账户而弥合。打个比方,有些员工花钱大手大脚,企业可以出于好意,代为保管吗?
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企业在招聘新员工时,员工须认同这个规定,否认将不予招录。一入职,员工就要提供父母的银行账户。看上去,企业与员工在自愿基础达成了默契,但细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其实就是企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逼迫员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与其说这种做法表达的是孝道,不如说散发出一种浓重的霸道,其对员工的人格尊严隐含著一种歧视意味。在该企业看来,员工并不是可以平等对话的权利主体,而是一群需要善意规劝甚至强制引导的未成年人。
在中国这样一个讲究亲情伦理的社会,子女对父母尽孝,除了物资帮助外,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精神抚慰。因此无论是送钱送物还是“常回家看看”,双方看中和在意的,其实都是一种情感上的维系和交流。“强扣工资”以生硬的姿态闯入本来柔软的领域,用一种只问结果不顾过程的方式强制员工尽孝,不仅效果存疑,事实上也无益于提升家庭关系,之于孝文化本身,可能也只有强度而缺乏应有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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