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出租车公司“份子钱”制度杀伤力太大。早在笔者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北京开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就多次谈到出租车公司改革问题。不论你今天心情如何,身体如何,“份子钱”是不能饶的。但对出租车公司来说,其成本回收非常简单,就是确定每辆出租车的“份子钱”。“份子钱”使得出租车司机成为很无奈的职业,没有基本工资、没有津贴、没有奖金,极为辛苦。
其次,出租车公司只赚不赔的“铁律”造就了一个特殊行业。办出租车公司,与办一般公司的经营规则大不一样。想办法多拿经营牌照,招聘司机,认车不认人,有车就有“份子钱”,其他就不用多考虑了。这不仅使得出租车公司只赚不赔,而且把风险都转嫁到出租车司机身上。因此,仅仅降低“份子钱”,而不改革出租车运营体制,是治标不治本的。
第三,消费者的选择权得不到保障。很多人认为,“专车是一条大大的鯰鱼”。确实如此,当人们挤不上公交车,打不到普通出租车的时候,人们把目光投向了各种“专车”。
对我国出租车行业的痼疾,大家的不满由来已久,再次讨论出租车体制改革,其背景已经与前大不相同,出租车体制改革的时机终于成熟了。
笔者所在的湖北就有“襄阳模式”值得称道。襄阳市在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上,彻底改变掛靠、承包的传统做法,实行员工制管理。出租车由公交出租车公司统一购买、统一经营,对驾驶员进行公开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是名副其实的公司员工。同时实行工资式待遇。对招聘的出租车驾驶员按照考核业绩发放工资,并同步落实“五险一金”,保障出租车驾驶员权益。
针对出租车经营特点,制定了工资分配、安全管理、营运服务、车辆技术、员工管理等工作制度,将其工资收入与个人出勤、服务质量、安全状况、营运收入、燃料消耗、车辆维修和社会评价掛鉤,考核兑现。这符合国际惯例,适应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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