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死刑的2名毒品案犯是金某(53岁)和白某(45岁)。金某于2010-2011年期间从朝鲜贩运冰毒到中国,前后14次共走私14.8公斤,其中的12.3公斤贩卖给了白某。白某则数次将这些毒品贩卖给韩国境内犯罪团伙。
韩国政府在两人被判死刑后通过多种渠道多次向中方表示,“韩国尊重中国司法部门的决定,但呼吁中方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免去2人死刑”,但中方回复称“中方理解韩方立场,但中国对毒品案犯不分国内人和外国人,一律以相同法规处罚,不可能例外对待特定国家”。
这是韩国公民自2004年以来第一次在中国被执行死刑,也是韩国公民在国外被执行死刑的第三个案例。2004年5月,韩国人S某(当时64岁)涉嫌杀人后毁坏遗弃尸体,在中国青岛被执行死刑。2001年,韩国人申某因涉毒在中国被执行死刑。当时韩国政府未及时掌握有关情况遭到舆论谴责。
|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