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案注定跌宕起伏,在吴英刑期由死缓减为无期、涉案资产处置工作刚刚啟动之际,7月30日,一直为吴英案奔走的吴英父亲吴永正及其代理人蔺文财被东阳警方刑拘。
7月30日上午,记者致电东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午东阳官方将发布相关消息。果然,下午3时许,东阳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方微博“东阳发布”刊发消息称,东阳市公安局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吴英父亲吴永正刑事拘留。
“莫须有。”吴英案另一位代理人、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建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已经安排律师紧急飞赴东阳了解情况。
吴永正、蔺文财被拘
7月29日晚间,多个信源向记者通报,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与朋友到浙江诸暨办事之后与家人失联,其手机一直关机。
吴永正家人称,吴永正当时入住诸暨一家宾馆,有朋友下午4时许去房间找他时,其所在房间坐着多个陌生人,其后朋友离开,再次寻找吴永正时已经不知所踪。
与此同时,吴英案代理人之一的蔺文财也在进入山西太原机场准备去哈尔滨时失联。据蔺文财的朋友称,藺原本搭乘29日下午4时的航班去哈尔滨,进入机场后即失去联系,其手机一直处于呼转状态。后经了解,蔺并未登机,疑在登机前被机场警方控制。
吴英之妹吴玲玲7月30日向记者表示,在他们四处打听吴永正去向时,当天中午有自称东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干警的人士,要求其到公安局接受询问。她追问吴永正下落,对方告知,吴正在公安局接受调查。吴玲玲质疑为何不通知家人,对方未予正面回应。
7月30日下午3时许,东阳市官方通过微博对外发布:经东阳市公安局调查,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罪,于7月29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吴英父亲吴永正涉嫌诬告陷害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于7月30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相关案情仍在调查中。
一周前,吴英在狱中曾写出“情况说明”称,她曾举报过原东阳财政局副局长陈军受贿,所以“他不应该作为处置我公司财产的负责人”。陈军现为东阳市副市长,是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组长。
蔺文财作为吴案代理人之一,随后与吴永正一起向东阳市政府、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陈军迴避。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
“作为代理人,蔺文财和吴永正以吴英所写的书面材料为依据,向有关方面提出申请,要求陈军迴避,并不构成诬告陷害。”朱建伟说。
记者注意到,在东阳官方微博发布刑拘吴永正、蔺文财消息后,众多网民在其官微上发出评论。
东阳回应惹争议
这是吴英被判死刑引发巨大争议之后的又一新闻事件,吴英案资产处置再生波澜。
据了解,此番纷争肇始于吴英在狱中的一纸说明。
7月22日,在吴英由死缓减刑为无期徒刑后,蔺文财前往位于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监狱会见吴英。在会见中,吴英对减刑表示满意。谈到涉案资产处置问题时,蔺文财提及,陈军担任“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组长。
提到陈军时,吴英回忆说,她曾在看守所向纪委举报过10多名官员,其中之一就有陈军。纪检部门曾到看守所找她了解相关情况,后一直未告知处理结果。
据介绍,吴英请示监狱管理人员后写了一个“情况说明”:“我以前向看守所递交过检举材料,其中被举报人有财政局副局长陈军,理由是他向我要过约十几万块钱,他不应该作为处理我公司财产的负责人。”
记者获得的此“情况说明”的照片中,吴英在上面有签名,还按了手印。
7月23日,蔺文财向浙江高院和东阳市委、市政府递交了“要求组长陈军迴避的申请”。蔺文财表示,吴英曾经举报陈军,两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在有关部门没有对此事作出明确结论之前,出于程序公正的考虑,陈军不适宜担任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组长。
吴英的“情况说明”被公布后,引发媒体高度关注。对于外界质疑,7月26日,东阳市政府通过媒体回应此事称:“吴英案中,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陈军已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有关部门已着手调查。”
蔺文财曾就东阳官方的回应提出四大疑问:为何东阳市政府混淆了申请迴避与控告的概念?东阳市政府是否有权直接回答陈军受贿与否?陈军是否有权对申请迴避予以报案?公安机关能否把申请陈军迴避的行为认为涉嫌犯罪?
《中国青年报》7月28日发表评论指出,东阳市是县级市,按照党政干部管理归属,副市长陈军至少是金华市管干部。那么,其是否有问题,按理来说,至少应该由金华市纪委来回应。东阳市进行回应本身,就有越权之嫌。此外,要证明副市长陈军是否涉贿,至少要对陈军及其家人的财产进行深入调查,绝不是两三天就可以完成的。
吴父租住地遭搜查
在吴永正、蔺文财传出被刑拘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7月22日蔺文财会见吴英时的见证人朱建伟,他详述了其所知道的吴英检举原东阳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军受贿并要求其迴避的全过程。
朱建伟说,7月22日,他和另一名律师吕海波乘飞机从昆明到杭州,下午5时在浙江女子监狱会见了吴英(商量刑事申诉问题)。10分钟后,吴英的另一代理人蔺文财也来参加了会见。会见中蔺提到陈军是吴英集资诈骗案件财产处理的负责人,吴英当即提出她曾经检举过陈军受贿问题,陈没资格做财产处理的负责人,并当即写下了一份“情况说明”交给了蔺文财。
会见结束后的当天,朱建伟等人赶到东阳,目的是了解吴英案件财产的处理情况。第二天,他们和吴永正一起先后到过东阳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法院。
“我认为所谓的诬告陷害罪是莫须有。”朱建伟说,吴英手书“情况说明”是真,蔺文财作为代理人,申请迴避很正常。即便吴英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蔺文财在网上发布,也只能是构成名誉侵权,陈军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身为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报案后,案件由东阳市公安局立案查处,有滥用公权力打击报復之嫌。有鉴于此,他已安排另一名律师吕海波紧急赶赴东阳处理此事。
在记者发稿前,吴英妹妹吴玲玲通过短信告知,东阳市警方7月30日下午4时携带搜查令,对吴永正租住地进行了搜查。“到现在没有给我们家人下发刑拘通知,搜查我爸住处也没有通知家人。”吴玲玲说。
专家:诬告罪难成立
“『诬告』是指主观恶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告发,陷害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吴英在2007年时向有关部门的检举揭发,是行使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并不能构成诬告。而就此次事件来说,洪道德认为吴英只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请陈军迴避,“谈不上告”,因此也不能算作诬告。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则认为,索贿和诬告的事实都难以确认,因此,吴英“诬告”罪名恐难成立。“此次吴英只是要求副市长陈军不应担任她财产处理的负责人,理由是曾经已举报过陈军有受贿行为,这种做法与她向公安机关检举控告,意图使他人遭受刑事追究的诬告陷害过程是有差别的”,张建伟说,“依据这个事由,陈军提出控告,是不合适的。”
洪道德表示,目前还没有在实名举报的情况下,被判作诬告罪的案例。他认为,对于举报不实,尽量不以国家力量进行制裁,而应将权利交到被举报人手中,“被举报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洪道德称,必须要确保公民有效行使监督的权利,维护群众勇于举报的行为,在举报不实和行使举报权利两者之间,更应侧重于后者,尽量要做到言者无罪。
张建伟则认为,关键还在于接受控告举报的组织机关方面,他们在查处举报事实时,要做到客观公正,建立起权威性和民众的信任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按照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体制规定,干部被实名举报之后,应该由上一级的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只有金华市纪委或检察院进行调查核实,说明副市长陈军并未违纪违法,才具有合法性。”而此次,东阳市官方发布消息回应副市长未涉及受贿问题,“既不符合法律程序,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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