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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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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努力少混蛋些
 作者: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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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在美国唸书的时候,有一阵子住在法学院的宿舍里,想到高兴时就去法学院听几堂课。
  有一门课,教授是左派法学重镇,第一堂开宗明义先骂人。教训那些哈佛法学院趾高气扬的准律师们。要他们别得意,尤其别因法律这门学问自大,反而应该为自己读了法律而感到不好意思(apologetic)才对。
  学法律的人没什么值得骄傲炫耀的。因为:第一,法律永远落后于社会。社会先走一步,先出了什么样的问题,法律才后知后觉想办法跟上去。可是等法律有能力解决这个新问题时,社会又走到别的地方去了。第二,法律所能辨别、判定的是非,和真实生活世界相比,永远是简化、粗糙的。真实生活世界的复杂与丰富色彩,在法律领域硬生生被切割开来,漏失掉了滋味,大概也保不住营养成分了。
  更令人不能忘怀的,是这个教授接下来的提醒。他说他总是很同情很可怜那些终将成为律师、法官的人。他们当上律师、法官,就注定要成为一个“son of a bitch”。
  是的,他真的就用这么粗俗、这么直接的话骂人。律师、法官都是混蛋,注定是混蛋,而且就算是最有良心的律师、法官,也逃不掉当混蛋的命运。因为律师、法官手上处理的案件,对当事人是如此重要,对律师、法官却只是日常职业。法律诉讼对大部分当事人都是生命中的100%,可是律师、法官却只能拿出1%的精神精力去应付。所以必定必然是个混蛋。听到这样的讲法,课堂里零零落落有些笑声。不太放得开,总还是带著尷尬意味的笑声。真正最高兴的大概就是我。因为只有我根本不是法学院的学生,一辈子不会变成律师、法官。
  我最近一再地想起那个教授那堂课。因为我一再地发现,在周遭,其实不只是律师、法官,我们有那么多注定要产生混蛋的行业。
  谁也别假装自己可以不混蛋。问题出在我们的社会却很少有人愿意面对这套混蛋命运。我们有太多借口、太多身份,方便帮助律师、法官、老师、媒体工作者忘掉他们的真实混蛋身份。我们又有太便宜的现成口头修辞光环,可以让这些人拿去套在头上,误以为自己如此神圣、如此了不起。
  我们摆脱不了当混蛋,并不表示我们不应或不能少混蛋一点。前提是我们得先承认自己的混蛋成分,然后才能拿出良心,努力少混蛋些。我们做不到完全不混蛋,但是至少不需要一边当混蛋,却还要一边装圣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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