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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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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本地新闻
奥克兰市政府提议城区物业内养鸡不可超过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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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克兰市政府提议的新地方法规要求城区物业内养鸡数量不能超过6只,以避免影响周围邻居。如果养鸡数量超过6只,则需要根据提议的奥克兰统一规划申请资源使用许可。而且,如果业主在大片城区土地上养公鸡、鸭子、鹅、山羊、绵羊来保持草的长度,那也需要申请许可。市政府的治理机构将在下周决定这项统一管理规定以及是否徵求公众意见。
  市政府的监管和地方法规委员会周二公佈的一项报告称,市政府每年接到约420例关于家禽的投诉,报告建议市政府制定统一规定,管理城区物业内可养鸡的种类和数量。该提议的目的是避免臭味、噪音影响以及降低人感染疾病的风险。控制的家养动物也包括绵羊、牛、猪和马。动物保护组织SPCA执行总监Bob Kerridge称,其实也有一些鲜为人知的法规规定了家养动物的数量,但SPCA对于市政府制定的需要许可养家禽的提议表示支援,认为这有益于向居民提供有关养动物的合适数量、围栏和排污资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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