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网络谣言”这东西不是中国独有,外国也有。并且,这位新加坡网民“造谣”的对象竟然是一国总理,胆子真够大的。有意思的是,总理先生并没有动用权力责令网民删帖,也没有要求相关部门对其实施“跨省追捕”,而是公开走法律途径——先是发律师信,给网民“改过自新”的机会;无果后,乾脆直接向法庭起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孰是孰非让法律说了算,这恐怕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更有意思的是,李显龙的律师指责鄞义林刻意“製造假象”,让人误以为李显龙抑制言论自由。由此可见,“抑制公民言论自由”在新加坡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情,连总理都避之唯恐不及。在这样的社会氛围内,他们怎敢擅自删帖,又怎敢动用手中的权力对他人“封口”?
“新加坡总理起诉博客作者”带给我们最重要的啟示,就是让法律的归法律、行政的归行政,不能行政干预司法,更不能以权压法。近年来,网络日渐成为中国人反映民意诉求的新的便捷渠道,在舆论监督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不少事情都是在网上出现后才进入人们的视线,并经过网络的推动最终得到解决的。于是,有些负面事件的当事人开始千方百计删帖,特别是有些官员更是为删帖无所不用其极。可是,删帖行为并不能解决问题,顶多只是起到减少一些负面影响的作用。现在资讯发达,你根本不可能让所有的网民、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与其这样,倒不如彻查真相,给网民一个交代。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说不客气点,急于删帖的行为本身就给人一种心虚的感觉,只能加大公众的疑惑和质疑。
网民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让网民说话,天塌不下来。如果网民的帖子涉嫌诽谤,可以跟李显龙一样起诉他们嘛,删帖子干嘛?胡锦涛说:“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繫群众的重要纽带。”删帖行为的存在,说明时至今日依然有人对互联网的“重要纽带”作用认识不到位,依然有人没有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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