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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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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2版:先驱博客
董事长死前为何说我不敢不要?
 作者:风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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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精製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占滨在被审查期间自杀身亡。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未经核实的消息称,刘占滨跳楼后的被抢救过程中,曾反覆说“我不想要,可不敢不要”。堂堂国企董事长,为何宁肯自杀也不愿把问题交待清楚?又是什么人让他“不敢不收钱”?
  2012年,广州一名城管队长王宝林任职期间收受贿赂,在法院审理案件时,王宝林也说了类似的话:“行贿人都是通过中间人来行贿,这些中间人都是有权有势的人,如果我不收的话,得罪不起。”一句话,他是身不由己。2005年,四川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受审时,也曾在法庭上说出惊人之语:“县委书记『封嘴』后,我为了保住『乌纱帽』,不得不收下!”
  宁愿违法犯罪也不敢得罪领导,一方面说明有些领导干部权力过大,已经不受制约,想打击谁就打击谁,想排挤谁就排挤谁;另一方面也说明,法律的惩戒力度还不够——在一些人看来,得罪领导的后果是直接的、明显的,而违法犯罪却未必会受到法律制裁。身处这样的环境,个人行为容易受到身旁人的影响,一旦大部分人贪腐受贿,而你选择“独善其身”,那就立马会被边缘化,受到挤兑打压甚至是栽赃陷害。
  想不腐败难,难在“钱推都推不掉”。涉嫌受贿的广州市天河区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希云自认为权力并不大,干部任命有严格程序,他作为组织部长起不了很大作用,谈不上关照了谁,“可他们总认为我帮了他们,都拿著钱到家里感谢我,我推都推不掉,有时双方甚至推让了半个小时,全都『红』了脸。这官不好当,坐这位有时没办法呀……”
  有人也许会认为,官员在发现上司和同僚也收钱了之后,应当向上级反映、举报。但是,面对腐败“足够的诱惑”,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有效的内外监督,单靠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有时是难以抵挡的。世上没有天生的罪犯,也没有孤立的犯罪。正是制度约束的缺失,正是监督的软弱,官场才会出现“不敢不收钱”的可怕潜规则。
  腐败慾望的滋生可怕,但与腐败慾望的滋生相比“不敢不收钱”的腐败心态更可怕。如果说,走向腐败真是一名公职人员无可奈何的事,那么,反腐的艰巨性可想而知。如果权力和权力之间不是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而是相互勾结、为合谋私利而呼应关照,那么,官员清廉之路就会非常狭窄。正因如此,不少干部想反腐败是困难的,不腐败也是困难的;反腐败站不住脚,不腐败也可能要丢官。也许反腐正面临著这样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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