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大的这项调查做得很扎实,前后历时4年,调查样本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的200多个村,走访了3648位农民,通过对预设的30项指标进行综合测算得出相关数据。因此,必须承认该项调查有一定科学性。但“务工农民幸福指数低于务农农民”,这个调查结论多少令人感到意外。
一个显而易见的疑问是:既然种田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农民兄弟要忍受骨肉分离的痛苦,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国家统计局发佈的数据显示,2013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为2609元,算下来一年可挣31000餘元,而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896元。虽说收入不是决定幸福感的唯一因素,但经济状况作为评判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两者相差如此悬殊,“种田比打工更幸福”的可信度就不是很高。
说种田比打工幸福,大致可以自圆其说的解释是,这两个群体用于自我评价幸福感的参照系不同。普通人的幸福感主要来自于熟人社会的横向比较,它是一种“我过得不比别人差”的心理平衡。对务农农民而言,一个村子大家都是种田的,而无论怎么种田,收益相差都不会太大,比较容易获得心理满足。而打工就不一样了,同样是工人,同样的工种,农民工和国企员工的薪水往往有天壤之别;此外,农民工还要承受在城市里做“二等公民”的诸多权利不平等。因此,相比在家种田的农民,外出打工的农民比较容易心理失衡。
但因“同类相比”而得来的幸福指数,终归是一种“浅层次的幸福”,说得好听叫乐天知命,说得不好听叫安于现状。曾有媒体调查发现,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有99%不愿再回乡务农,这表明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尤其是新一代农民,对“幸福”二字有了不同于父辈的认知,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而这样的追求,不仅有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或者说,他们看到了城市和乡村在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等诸多领域存在的巨大鸿沟,纵然在城市里打工很辛苦,甚至受到方方面面的歧视,也要留在城市里“痛苦地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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