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是否应该补偿失独家庭?由于失独家庭的养老困境与政府制定的独生子女政策有关,因此,当失独家庭陷入养老困境时,政府当然有义务对失独家庭给予补偿。然而,必须明确这一点:补偿失独家庭,并不意味著遵守独生子女政策是对社会做出了什么贡献,事实上,我认为独生子女政策是荒谬的,失独家庭遵守独生子女政策而又失去了唯一的孩子,他们是独生子女政策的受害者。
失独群体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态度并不是一致的,有些失独者主张放开生育政策,但也有一些失独者反对放开生育政策。例如,有一位失独母亲说:“现在千万不能废除独生子女政策!要让这种政策世世代代实行下去,要让更多的人领教我们的痛苦;只有这样,只有这样的人越来越多,才会有人关注我们,才会有补偿措施,我们才有安慰!政策再改变我们也生不出孩子来了,既然我们家破人亡,为什么让别人从我们的痛苦中得到政策改变的机会?得到多要孩子的机会?如果现在废除了独生子女政策,那些有孩子的人,更有机会要更多的儿孙,他们更幸福,我们更悲惨!所以,独生子女政策不能改,要千秋万代执行下去,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在天上的孩子得到公平。”虽然我认为她的这种观点未免过于自私,但我“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失独者无儿无女、无依无靠,晚年孤独凄凉,而国家对失独群体仍未作出适当的补偿,那么,失独者有一些偏激或扭曲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我反对她的这种观点。
那么,补偿失独家庭的钱从哪里来呢?我认为,可以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来补偿失独家庭,近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每年都有几百亿元(例如,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812亿元),只要撤消计生部门,就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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