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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大妈,实在是个不可小覷的社会群体。
大妈,普遍指五六十岁的中老年妇女,特别指生活在城市、文化程度不高、已经退休、成为社会边缘人的一群。不管你是否愿意正视她们,她们在中国的城市生活中已经是一道异彩纷呈的风景线。
这两年几乎年年回国,无论在北京、上海,只要走出家门,就总会与广场舞大妈们遭遇。老实说,早就预料到广场舞会引起衝突,就以北京为例,几乎所有的公园和名胜古跡,每天都有不同群体的广场舞大妈佔据不同的区域或舞或唱,不管你是否愿意,她们的舞曲、歌声,通过高分贝的音响设备敲击著你的耳膜,挑战著你的忍耐力。例如颐和园后山,环绕著苏州街的一环碧水,风景秀丽、宁静清幽,早晨6点鐘这里已经是鼓乐喧天,变成了大妈们的乐土,和我一样来散步的游客无心欣赏景致不得不加快脚步逃离这片强烈干扰的噪音区。北宫门还只是一处,画舫斋、谐趣园、长廊、知春亭……好像大妈们也偏爱幽静的景区,每一处都是载歌载舞,不独颐和园,北海、景山公园都是如此。使得我们这些游山玩水游客不堪其吵,何况在居民社区里。
其实跳广场舞也可以不扰民的。上海的南京路又是一番景象。也是早晨6、7点鐘,广场舞的大妈们就聚集开跳了,此外还有舞剑、太极、唱京剧、越剧的十分热闹。因为是沿街都是商铺,又没有开门营业,不存在扰民的问题。傍晚5、6点鐘,又有跳交谊舞、唱合唱的老人们陆续来到这里,很多游客也饶有兴味的驻足欣赏,互不干扰。
其实这些大妈们本来是为人们理解的。
这个群体基本上是“共和国的同龄人”,由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她们能够享受和佔有的社会资源非常有限。她们经历过20世纪50年代末的三年大饥荒,从小就有挨饿和物质匱乏的心理阴影;她们的学业因文革而被迫中断,很多人曾当过“红卫兵”,参与过“造反”、“砸烂”等领袖宣导、当权者鼓励的过激行为;很多人曾上山下乡,“广阔天地”的“再教育”,迫于温饱的人生最低需求,使她们学会了儘量利用身边的条件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文革后恢復高考,这个年龄段的女性只有极少数的幸运儿走进大学的课堂,再后来的三十年社会巨变,她们基本处于被忽略、被淘汰的劣势,下岗、企业转型导致的提前退休,还有年龄渐长,体力、脑力衰退的等原因,更将她们推出了社会生活的主流。她们嚮往健康的生活,正常的社会交往,想走出家门,找到适合自己的娱乐方式,这些都在公众所理解所接受的范围,可偏偏她们钟爱的广场舞成为城市的噪音污染,她们的娱乐侵害了了别人的休息与正常生活,这才是一切问题的根源。
现代化的城市应该有科学的管理,有法律法规的限制。对噪音污染的控制应该由政府制定并执行,以保护绝大多数市民的安居乐业。至于大妈群体的娱乐,完全可以参照南京路模式,移步到商业区,而且跳舞何必要开那么高分贝的音响?
大妈们的行为本来是应该为社会接纳的,她们丢分丢在逾越了公众所能承受的心理界限。由于早年的经历背景与心理压抑,很多大妈跳舞不光是娱乐,还是宣洩,还是要向社会公众显示自己的存在,很多大妈人越多跳得越起劲,越被人反对越要跳,完全不肯倾听不同的声音不考虑别人的处境,处于一种与公众对立的逆反情绪中。对立和衝突是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愚意以为城市规划部门应该对广场舞划定合适的区域,对大妈们还是要多多劝导,告诉她们作为一名文明市民的责任与义务。
人是社会动物,必须遵守社会的行为规范,才会得到相应的社会尊重。笔者也是大妈们的同龄人,对这一点体会尤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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