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调查,石姓男子(34岁)和陈姓男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双方长期相处不睦,去年9月间,2人在楼梯间相遇,随即吵架、拉扯和互殴,石姓男子仗著体格和力量优势,先抓住陈的双手手腕,然后以手肘勒住对方脖子,把陈压倒在楼梯间,屁股还跨坐在陈身上,因石体重比陈重了近40公斤,且一直没鬆手,陈姓男子努力想挣脱却挣不开,直到警方到场才拉开。
检察官发现,石姓男子体重接近100公斤,而被害人约60公斤,石男的体型显然佔优势,且从看外表就知道“力气比被害人大”。检察官指出,这种以体重欺负人、勒脖、跨坐在别人身上快半小时的伤害案,还是头一次遇到,将追究石妨害自由、伤害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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