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司法部发表声明说,经过调查,司法部检察长办公室认为有正当理由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这8名海岸警卫队员。
至于涉事海岸警卫队员辩称开枪属于“自卫”和“执行公务”,菲司法部表示,检方认为8名被告的上述说法均不成立。检方认定没有证据显示或证明台湾渔船对被告构成紧急或严重的威胁,而他们向台湾渔船连开一百多枪的行为也表明被告明显超越执法限度。
2013年5月9日,在鹅鑾鼻东南方海域,菲海岸警卫队追逐并扫射台湾屏东县琉球籍“广大兴28号”渔船,造成65岁的船员洪石成身亡,渔船严重受损。事后,菲国家调查局对此展开调查。当年8月,菲国家调查局建议以杀人罪起诉8名涉事海岸警卫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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