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10餘个省市,行程数十万公里,全力侦破此案,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依法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检方指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
人民日报刊文:
背后“保护伞”将公之于众
21日,针对刘汉一案,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刊文:“刘汉背后“保护伞”将公之于众”,摘录如下:
刘汉集团之所以能坐大成势,除了涉黑犯罪集团自身的穷凶极恶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地一些党政和司法机关人员充当“保护伞”。刘汉犯罪集团能让有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毁灭证据、重罪轻罚,能让不按自己意思办事的县长“下课”。透过这些让人难以置信的事实,可见刘汉犯罪集团的“保护伞”之大、“关系网”之宽、淫威之高。可以想像,如果没有中央反腐打黑的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刘汉犯罪集团不知还要继续作恶多久,还会带来多大的危害。这也再次提醒,要彻底剷除黑恶势力,就必须严打“保护伞”,严打各种腐败。
“多行不义必自毙”。刘汉涉黑犯罪集团被摧毁,其背后的“保护伞”也将随著案情的进一步审理而公之于众,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些都告诫我们,特别是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中国,无论什么人,无论有什么样的身份,只要触犯了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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