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姓章,因为去年10月初在颱风“菲特”引发的余姚水灾期间带头哄抢救援物资,19日被余姚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我饿了好几天,实在受不了了。我只想买几袋饼乾,他却说不卖。我一下就怒了……”说话时,他始终不肯抬起头,“我真的不知道那样是违法的,但我认罪。”
据介绍,根据《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4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佔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罪有上述行为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章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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