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17日向媒体通报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考核结果。环保部通报指出,将以2013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内蒙古、湖南、四川、陜西4省区,适当扣减2014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环保部会同有关部委,对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政府2013年度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北京、江苏等6个省市为优秀,上海、黑龙江等12个省区市为良好,广西、吉林等12个省区为合格。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鎘、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10.5%,全国共淘汰涉重金属企业4000余家,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制革2580万标张、铅蓄电池5800万千伏安时。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有色冶炼、铅蓄电池、聚氯乙烯等部分涉重金属产业产品产量增长较快,今后两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控制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