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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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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1版:环宇新闻
福建冤案主角念斌再成嫌犯 念斌姐姐:福建警方应回避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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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宣布无罪后,又再次成为「犯罪嫌疑人」。原本生活已归于平静的念斌,再次以这种戏剧性的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
  此前的8年,念斌历经8次审理10次开庭,先后4次被判死刑,3次被撤销判决。
  11月22日,当念斌第二次去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港澳同行证时被告知,9月1日,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已经对念斌重新立案侦查,将他列为「犯罪嫌疑人」,是警方的布控对象,依法不允许出境。
  得知消息后,「他当时什么话都没说。欲哭无泪啊。」2014年11月25日,念斌的姐姐念建兰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8年前的命案

  这还要从8年前的那天晚上说起。
  福建省东南部的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村民念斌、南赖村村民丁云虾,分别租下了房东陈炎娇的两个门店,两家只隔一堵墙,并且都开了个日杂商店。当时念斌只租了一个店面,住在自己家。而丁云虾家的石头房成了危房,便租住在店舖楼上。
  2006年7月28日中午,丁云虾的公公俞兆发像往常一样,从饵料中挑拣出新鲜的魷鱼送到店舖。晚饭时,丁云虾和房东陈炎娇两家一起吃了青椒魷鱼、炒杂鱼和各自家的稀饭。
  晚上9点多,丁云虾的3个孩子突然喊肚子痛,接著开始口吐白沫、腿脚抽筋。送到医院后,10岁的大儿子俞攀、8岁的女儿俞悦先后死亡。
  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
  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审判,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书,并撤销原判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
  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也撤销了福州市中级法院对念斌的死刑判决,该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新审判。
  2011年9月7日,该案在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州中院于同年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念斌无罪。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已无罪有家难回

  现在,「犯罪嫌疑人」念斌还是个病人。
  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告诉记者,除了身体上的创伤外,念斌已经被诊断为患有应激性精神障碍。「这八年,他付出的太多了」。出狱后,念斌一直无法适应自由的生活。他常常半夜醒来发现自己依旧保持著戴手銬脚镣时的睡姿。
  「如今出狱已经三个多月,念斌呆在家里的时间不足10天,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医院里。8年时间,他的身心受到严重创伤。」念建兰说。
  不仅这些,念斌和念建兰至今还无法回到平潭老家。命案的直接受害者俞家不能接受念斌无罪的事实,也从未减弱对念家的仇恨。他们在村里设了灵堂、拉上横幅,掛上念斌和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的照片。并将念斌供述投毒过程的录像反覆播放。
  「案件不查清,我们和俞家就是世仇,谁都过不上安定的日子。」念建兰告诉记者,「我们理解这种仇恨,也同情他们的遭遇。也希望平潭警方能够早日破案。」但要有证据,不能盯著念斌不放,念建兰强调。
  念斌被抓后,俞家认定是念斌害死了他们的两个孩子,并把念斌家给砸了,念家从此有家不能回。而每一次庭审,「俞家人都会对念家人进行追打。」
  出狱后,为免报复,念斌仍借住在朋友那里,每次出门多绕几圈,担心被俞家人发现。

  去香港就是为了看病

  11月14日下午,念斌和他的姐姐念建兰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念斌却被告知,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统中显示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办理条件。11月22日,第二次去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局时,一位陈姓科长告诉念斌,今年9月平潭县公安局对念斌重新立案侦查,将他列为「犯罪嫌疑人」,目前是布控对象,依法不允许出境。
  网上有一些人质疑,为何刚无罪释放数月就著急出境?
  念建兰解释道,8年的冤狱让念斌身心都受到很大伤害,留下一身疾病,在北京治疗的一个多月的费用都是网友募捐和家中举债筹来的。面对巨额的医治费用,念斌一家举步维艰。
  「曾经帮助过我们的香港律师知道我们的困境,帮我们在香港找到知名的专家,免费帮我们看病。所以我们才从北京医院回来,只是为办理港澳通行证。」念建兰说。

  涉嫌什么罪名你们难道不清楚吗?

  念建兰在11月22号晚上给平潭县公安局局长陈昌平打电话,电话录音显示,陈昌明回应,「电话里不能说,周一联系。」
  11月24日(周一)下午,念建兰再次致电陈昌平,陈昌平又称:「正要出差,相关情况和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沟通。」
  念建兰接著致电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询问「公安局什么时候对念斌立案?他涉嫌什么罪名?」该负责人回复:「我们公安局既然作出这个决定肯定是有依据的,对任何人、任何事情我们都是按程序来办。」
  念建兰追问:「念斌到底涉嫌什么罪名?」上述负责人回复:「涉嫌什么罪名你们难道不清楚吗?电话里不要谈这些,我们当面说。」
  最终,双方约好11月26日下午在平潭县公安局当面沟通,念建兰提出要律师和记者陪同,对方回应:「只接待家属。」
  11月24日下午,记者分别致电平潭县公安局局长陈昌明和上述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两人均拒绝了电话采访。

  专家:重新立案要有新的证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告诉记者,如果是法院宣告无罪以后,公安机关又对念斌限制出境,意味著公安机关对念斌重新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法律没有规定宣告无罪的公民不能成为新的侦查对象,但列为犯罪嫌疑人要有新的证据」。
  洪道德说,在第一次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侦查机关没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或者立案调查的依据。
  曾参与念斌案的律师公孙雪认为,对当年平潭县的中毒死亡案件重新立案侦查,首先要查明死者的死因,排除意外或者误食等情况,然后才能确定是否为刑事案件。而对念斌的无罪判决已经写明「被害人死于氟乙酸盐鼠药中毒的依据不足,投毒方式依据不确实,毒物来源依据不充分」。
  「无罪判决说明侦查机关的立案依据就存在问题。念斌8月份被无罪释放,9月份被重新立案侦查,8年没查清楚的案子,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有了新的证据?」公孙雪说。
  据了解,念斌已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是否会影响国家赔偿的申请,洪道德说,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可以正常进行,除非公安机关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念斌重新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法院才有可能暂时不受理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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