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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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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6版:环宇快讯
台湾割喉案 凶手获判无期 曾说杀人不会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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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游艺场割喉杀害方姓儿童的男子曾文钦,在6日的二审中仍被法院判无期徒刑。针对这一结果,网络上冷嘲热讽,有网友还帮曾文钦算刑期,以无期徒刑一般服刑25年计算,服满一半刑期就可申请假释,「那他不到50岁就出狱了!」
  曾文钦涉嫌为吃牢饭,于2012年12月1日诱杀台南市一男童,落网后竟说「杀人不会被判死刑」。台南地方法院当年12月30日宣判,曾文钦身心及成长环境不健全,仍有教化改过可能,故处以无期徒刑。
  一审、二审的结果,果真如曾文钦本人当初所料,「在台湾杀死一、两个人,不会被判死刑」。
  不过,这一审判结果遭致网络非议。「台湾还能住人吗?全部的杀人凶手只要在法官面前假装悔过,就可以免除死刑,那全部的人只要有恨就去杀人好了。」许姓网友质疑悔改可免死,那是不是有恨就可杀人!
  随机割喉的曾文钦落网时还曾经说,原本还想去快餐店杀人,可以杀比较多的人,令听者不寒而慄,对照他一、二审都仅判无期徒刑,民众直言,「对司法判决结果早就没有信心,现在是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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