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是一个高度敏感的词,近年来围绕“垃圾焚烧”发生的事件不少,比如说,2009年番禺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今年5月杭州余杭建垃圾焚烧厂事件均引发群体事件。由此可见,在建垃圾焚烧厂这个问题上,必须格外谨慎,尊重民意,依法办事。
然而,从廉江的问题来看,当地政府建垃圾焚烧厂的做法,更像是在玩一场危险的游戏。本来,公众就对垃圾焚烧厂有一定误解和恐惧,没有想到当地政府竟然还“花钱骗取村民签名”,甚至“要求学生来代替父母签名”,这种不光彩的做法无疑更易导致民众不满。
争议项目“黑箱操作”,往往成为极端事件的导火索。尽管垃圾焚烧发电的做法已成为城市垃圾处理及利用的主要方法之一,有科学依据,但是,很多公众还不认同这种做法。面对“垃圾围城”的现实,要想说服公众支持垃圾焚烧厂项目,首先是严格依法办事,其次是认真倾听民意并做好说服工作。尤其是,不能在征求民意、审批等环节玩弄手腕。
《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虽然廉江暴露出的问题还未引发公开的矛盾冲突,但对此也不能轻忽,广东相关部门必须以深入调查、严厉问责来消除民众的疑虑和不满。《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规划编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调查发现确实存在“黑箱操作”,应依据这条规定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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