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回顾
2014年10月03日
新闻内容
第D02版:先驱博客
超越对阿里巴巴的崇拜
 作者:袁岳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阿里巴巴的上市让人们再一次对于创业与财富的媒体的推崇达到新的高度,这非常自然,这印证了创业带来的创始人的价值实现以及参与创业带来的价值实现——即使做的是创业企业的员工也一样可以获得更大的价值。未来阿里巴巴与马云还会带给大家更多的创业与资本惊艳——包括以支付宝为核心的阿里金融板块、以菜鸟为核心的阿里物流板块。阿里巴巴是个伟大的企业,它值得人们的推崇,它的伟大不只是一种巨大犀利的商业突破力量,而在于它是一个强大的产业资源重构力量。
  但是人们也许可以收拾一下对于阿里巴巴崇拜的时候了,因为崇拜本身不能让我们任何人成为第二个阿里巴巴或者马云,正如历史的轨迹证明我们对于盖茨、李嘉诚、扎克伯格的崇拜不能产生第二个他们与他们的创业企业一样。我们需要站在洞察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留意可能的价值创造空间,也许是有限的新价值创造空间,那样我们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新的伟大企业或者某一个特定领域的专业优异企业的创造者。比如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即使有了伟大的传播与社交平台企业,有了阿里巴巴与京东这样的交易平台企业,但是在这些平台上的网商的赢利能力还极其薄弱,实际上主流的网商企业只能提供寥若星辰的互联网化的产品,因此下一波更为巨大的创业机会将是互联网化的产品。
  互联网的革命还只是开始,这还是把互联网看成工具(离线生活与工作方式为主题,认可互联网是有益补充,不迷信网络万能的60-70后主导的互联网产业的时代,当下正进入将互联网看成人生价值观标准(强调好的、优异的、有真实的巨大的价值东西必然在线的主张,在线优先的生活与工作方式)的80-90后主导的互联网产业的时代,而未来我们还会迈向由00-10后互联网人格论者(作为人类生活必然地、自然地、天然地以互联网为一切的基础)主导的互联网产业的时代,那是一代由互联网养大的孩子而彻底将互联网与人类生活渗透缠结的人群。所以,我们对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学习态度与探索精神需要扩大一些,再扩大一些。阿里巴巴不过是工具论者群体的标志性商业成就象征而已。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最多200字。 当前字数
CopyRight 2003-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在线投稿 | 使用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