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算来,我竟有长达八年之久代笔情书的“光荣”历史。
记得第一次帮人写情书,是在初三毕业前夕。班里的一对男女,奇异地相处三年后在即将诀别时互生情愫,于是彼此以书信为媒,疯狂地抒发著心中抑制良久的好感。男同学是我的好兄弟,他在一天之内写出第五封情书时,终于“江郎才尽”,所以言辞灼灼、态度恳切地找我帮忙。自然推却不得,下晚自习后,我躲在教室里为他炮制情书。其实我并没有什么真情实感,只是小心地化用课外书上得来的句子,如同完成一篇命题作文,语辞夸饰华丽、段落条分缕析。但就是这样一封连夜代笔的空洞情书,却令那女生赏心悦目,自此与我的朋友廝定终生。几年前的春天,他们俩已喜结连理,成为百年之好,这也算是我莫大的安慰。
念到高中,男女同学相互之间的倾慕也日渐甦醒,我代笔情书的机会更是繁多起来。通常是一番冥思苦想、奋笔疾书后,同窗就会以一顿丰盛的饭菜或是零食“犒劳”我,既算作“润笔费”,还得到千恩万谢。当然,我的情书也并非无懈可击,有那男女之间实在差距太大、性格悬殊的,情书也会石沉大海、起效甚微。
没想到的是,上大学后,我竟还会替人写情书。一位聪敏的同窗暗恋一女生良久,于是在愚人节前央求我代写情书。他打著如意算盘——因为是愚人节,如果得到拒绝,自己仍有台阶可下;倘若得到应允,那自然是梦寐以求的好事。那是我有感而发的一封书信,动之以情地倾诉相思之痛、渴盼之苦,末尾还掷地有声地拋出一句“爱情没有愚人节”,可算是尽善尽美、感人肺腑。这样感情真挚的书信果真打动了女生的芳心,没过多久,他们就牵手相依、漫步校园了。只可惜后来大学毕业,还是劳燕分飞、各奔东西。
到今天,移动电话几乎人人佩带,宽带网络更是大行其便,表白心声、展露爱慕已经渠道广阔、方式多样。可我始终觉得,还是饱蘸真情地书写一封情信,才能淋漓地体现你的心境;而且别人手捧情书,羞涩而幸福地阅读时,才能真正体味你的挚真。
我喜欢念旧,于是常常追味那代笔情书、以文为媒的日子,因为那些或精或糙、或宽或窄的纸页上,飘荡著我们曾经火辣辣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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