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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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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5.2亿彩票巨奖得主到底该不该公开?
 作者:风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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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一彩民揽下至少100注双色球头奖,奖金5.2亿。很多网民不是羡慕嫉妒恨,而是质疑公正性,甚至有人说是“在编童话,以引诱更多人去买彩票”。打开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彩票官方网站,往往有详细的大奖得主的个人资料,包括照片、姓名、获奖感悟等等,相反的是,中国中奖者的信息被藏得严严实实。为什么素来强调个人隐私的西方国家,对于巨奖得主的信息,反而表现出更多的公开性呢?
  对此,有网友评议论:“中国彩票的实质就是:虚构一个不劳而获的人,去忽悠一群想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养活一批真正不劳而获的人。”公众质疑也是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我们的彩票发行的公信在一次次事件中蒙垢:扬州“彩世塔案”,西安“宝马彩票案”,从双色球伪造开奖直播画面,到深圳的木马制造3305万元福彩大奖,无一不在告诉我们,万万不可迷信于彩票发行机构自说自话。
  在我们的印象中,中奖者的概念基本停留在“蒙面”、“某先生”等方面,现在看来,还可以增加一项——“连夜撤离”。彩民出于自身考虑,希望保守他的个人隐私;而公众为了公共利益,为了增强彩票发行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要求公布中奖者个人信息,以加强监管和监督,这就存在利益的博弈。比起有些部门动辄泄露举报人身份,彩票管理部门誓死捍卫彩民身份的做法,看起来应予肯定。不过保护彩民隐私权不宜过度,尤其是在公共利益面前,特定人群的隐私权是有限的。
  在彩票业发达的美国,专门立有一部《记录公开法》,里面明确规定,中奖者必须公布姓名和所居住的城市等个人资料,公民则有权到政府部门查询相关资料。而这也是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特别是以政府信用为支撑,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彩,更有必要向社会公布其运作的整个过程,尤其是大奖的最终归属。反观我们,在保护中奖者隐私权和保障公众知情权之间,并未取得很好的平衡,以致公众对彩票大奖得主的真实身份存疑待解。而这显然也是彩票管理进入立法阶段必须解决的一个难题。
  面对动辄摇出数亿元大奖的中国彩票,有评论调侃:彩票兄弟,请放慢你飞奔的脚步,等一等你的彩民,等一等你的透明,等一等你的监督!不要让巨奖存疑,不要让木马克隆,不要让福利成为黑箱。慢慢走,让每一个彩民都享有公正和尊严。你所花的每一分钱,都不应该被阳光拋弃。如何完善彩票操作程序?不妨从公开大奖得主身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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