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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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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本地快讯
反对加氟 高院裁定自来水含氟不属药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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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四高等法院裁定在自来水所添加的微量氟成分并不在药物法案的监管范围之内。反对组织「New Health New Zealand Inc」一直要求将自来水中添加的氟认定为药物从而寻求适用药物法案对这种添加行为进行禁止。法官David Collins在判决中认为每升自来水中1.5毫克的氟含量实在过于微小,因此不宜将其认定为药物添加。他同时承认自来水加氟是一个广受争议的话题并在海外引发了多起诉讼。但他强调只有在每升水中含氟量超过10毫克时,所添加的氟成分才能被认为是药物。之前该组织曾控告南塔拉纳基市政府在自来水中添加氟的行为违反权利法案,但同样被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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