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怡情,醉酒伤身”,这是百姓的经验总结。会喝酒的人,适当喝一点酒,本来不是问题。台湾诗人夏宇的名诗《甜蜜的復仇》只有短短几句:“把你的影子加点盐/腌起来/风乾/老的时候/下酒”——这裡的“下酒”够浪漫也够烂漫。但喝酒跟身份、时间、场合是相关的,李白斗酒诗百篇,那是李白。不是李白而“斗酒”,那就可能变成最近北京地铁裡的醉酒“裸身男”,脱光光躺在座椅上,够“裸白”的。
一个基本道理是,公务人员与普通百姓,“风纪”要求是不一样的,因为“酒风”“酒疯”关乎党风政风。领导干部带头请吃和吃请,大吃大喝结果还喝出了人命,这是什么样的“酒经沧桑”,这是什么样的“酒经考验”?
在醉酒命案背后,有着一种无形的“官场鸡尾酒”,它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为官失德、为政失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目无法纪、下有对策加上醉酒“劣文化”等等等等,混合调和在一起的结果。这“官场鸡尾酒”,是权力中人亲自“调”出来的,是一杯真正的苦酒,甚至会喝出人命的苦酒。请吃请喝,请的其实不是你这人,而是你的位置、权力,你能配置给他的资源、输送给他的利益。“官场鸡尾酒”的本质就是“权力鸡尾酒”。
回想这几年道路交通领域严查严治酒驾,成效卓着,涉及的人、涉及的面那么广的酒驾醉驾都能治,这官员干部的胡吃海喝怎么就治不下去?对于“解构”政令者,最好的办法就是“解构”他的权力。从今年1月起,北京警方实行“史上最严厉禁酒令”,规定“民警除在家饮酒或经过报告审批饮酒外,一律不得饮酒”,否则一律按违规论处;这禁酒令还要求家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可想而知的是,不仅“家属”同意签字,全国百姓都会“举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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