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名单;审议通过了《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研究了领导小组近期工作。
工作规则便于工作展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工作规则、工作细则的确定,表明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组织人事架构、工作分工等都已就位,已正式开始工作。
从去年叁中全会提出设立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到22日第一次会议召开,为期两个多月。竹立家认为,起草叁中全会报告时,对于下一步如何深化改革,中央领导的思路已经成熟,所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能够快速组建,并快速展开工作。而在春节前召开第一次会议,则是为3月的全国两会做準备。如何具体落实叁中全会《决定》,将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点议题。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名单。
竹立家认为,6个专项小组中,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3个专项小组,与十八大确定的“五位一体”总佈局一脉相承。6个专项小组的设置,覆盖了当前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同时强调对权力的约束和制约。“反腐是关乎深化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所以在改革的顶层设计中,设置了3个专项小组,旨在通过民主法治、党的建设,以及加大监督的力量,达到规範权力、遏制腐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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