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相关部门称“捐款金额只是参考标準,并没有强行规定”,但在“红头文件”面前,在上级领导面前,谁胆敢说个“不”字?行政强捐之所以屡禁不止,恰恰因为发起者谙熟上述潜规则。在很多地方,政府“红头文件”劝捐已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和屡试不爽的“妙招”。无论是政府内部针对公务员摊派,还是政府对外以慈善名义摊派,骨子裡都是依靠行政权力强行去掏公民的口袋,都是对《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公然违背,与慈善的本质和宗旨背道而驰。
作为公益项目和基础设施,是政府义不容辞的基本责任,通过“慈善捐款”的形式来完成本就于法无据、于情不合,再变本加厉搞强捐就是开慈善倒车。说到底,此举无关慈善,而关乎权力,是典型的权力滥用。在公民诉求表达渠道日益多元化、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类似“红头文件”劝捐的丑闻该寿终正寝了。别拿公务员不当公民,真逼急了也会“自曝家丑”,到时领导脸上无光,政府形象受损,何必呢?
| 相关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