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子涉嫌轮奸时,梦鸽就多次发声。她认定儿子没有强奸,是“你情我愿做了不好的事”,是被敲诈,“我儿子犯了错误,但内心乾净”;她把案件归因为社会环境和交友不慎,“儿子没错,错的是社会环境”,“上海的4个法官成年人,非常优秀都失足了,孩子们怎麽经得起这样的诱惑?”……
当儿子涉及轮奸案、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时,作为母亲,梦鸽表示关切是可以理解的。但儿子走到这一步,作为家长、监护人,梦鸽更应反思自己在培养教育方面的问题。
梦鸽把儿子犯事归咎於环境,却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最重要的环境之一,正是这个内环境——家庭内部娇生惯养的环境,把儿子惯成脱缰的野马,一而再再而三地闯祸,直到闯出难以收拾的大祸。
家庭是子女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溺爱出娇女,娇惯出逆子,这是基本常识。梦鸽一开始就犯了溺爱娇惯之错,现在既不在错误的道路上收脚,还不在法院审判时收声,足见她迄今还生活在梦里。这种永不清醒的梦,难保不会变为噩梦。
在梦鸽看来,上海4个“非常优秀”的法官都失足了,孩子经不起诱惑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娱乐圈也有人闹出吸毒、艳照等等绯闻丑闻,梦鸽自己有没有?如果没有,就说明并非每个演员都经不起诱惑。那麽,经得起诱惑的原因又在哪里?看来梦鸽需要多动脑子,而不是只会动喉咙。
从母亲的角度和言论自由的角度看,梦鸽有发表意见的权力,但我们还应看到,这桩涉嫌轮奸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这意味着经常发表显然缺乏证据、有悖常识的意见,就涉嫌干扰司法了。对这个道理如果不太明白,梦鸽可以这麽想,在平时,周围的人可以对自己说话,向自己发声,但当自己在舞台上演唱时,为什麽观众就不能继续对自己说话发声?
与梦鸽断定上海4个嫖娼法官曾经是“优秀法官”一样,我们也不妨断定梦鸽是个优秀歌唱演员,在舞台上,她的声音一定很美妙,可是唱高调的演员如果在生活中还在高调,就有变成噪音的危险。看来,梦鸽是时候去学会该在什麽时候发声,该在什麽时候收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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