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La Hunt服刑过半後,她对缓刑官谎称自己在基督城一家美容公司担任美容师。她自己伪造了雇主的电子邮件,并让缓刑官信以为真,随後允许她工作,但实际上是在从事性交易。De La Hunt还将自己的电子监控器掩饰为珠宝。
在2002年,De La Hunt在奥克兰银行工作时,曾经从亲戚帐户中偷走了5.2万纽币,还企图用假档从另一名客户帐户中支取16.5万纽币。她後来有一次向前男友的汤中加了16粒安眠药,但因为汤味变酸,男友没有喝完汤。杀人未得逞的De La Hunt後来又倒汽油烧屋希望男友葬身火海,但所幸最後没有人员受伤。法庭认为,De La Hunt罪行累累且毫无悔意,她再犯的可能性十分高,遂判其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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