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等到我多年媳妇熬成婆,终於长成了足够“大”的大人时,我却开始怀疑起这样的真理,原因或许是因为我来到了一个显然不讲汉语的国度。英语里没有这样对人“大”和“小”的区分,而西方人的现实生活在我这个中国人看来似乎是有点“没大没小”了。一位妈妈对於长时间流连於路边小水塘的两、三岁的小姑娘轻声地问道“甜心,我们可以走了吗?”在得到甜心否定的回答之後,这位妈妈除了耐心的等待似乎没有一点“大人”应有的作为,直到她的甜心尽兴而归。我曾在秋日的公园里,惊愕於一位妈妈让自己穿着尿片的孩子在并不乾燥的地面上爬行,欢乐的小baby衣服上已经带了不少泥,而他的妈妈却惊愕於我的担心,她说她很乐於见到孩子这样自主自由的爬行。当这些西方的大人们要跟小孩进行交流时,他们一般都会努力将自己变“小”,俯身,半蹲或者乾脆跪下,尽量和孩子处於同一水平线上。他们乐意倾听孩子,和他们交换意见,并尽可能地让孩子按照他们喜欢的方式去活动,不会因为他们“小”而幼稚的举动剥夺他们的合理的自由和权力。“大”对“小”的霸权在这里是少见的,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对等的交流,不会因为你到这个世界的时间的长短来判断你是否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存在。事实上,一个独立自主,有尊严的人的状态,并不是在一个人成为“大人”之後突然出现的,它是在你脱离母体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培养了。而当一个人在受到尊重以及享受充分自主的状态中成长,他也更倾向以相同的态度来对待他人或是他的孩子。
还是孩子时,我曾单纯地认为“大人”与“小孩”这一对关系只不过是个年龄的问题,一组时间的关系,如果不是太不走运的话,“小孩”都有当“大人”的那一天,到那时一切问题将会轻松地迎刃而解。然而现在我才开始渐渐明白,“大人”和“小孩”的问题从来就不是简单的伦理问题,它的逻辑是如此根深蒂固地根植於其他形形色色的“大”和“小”关系中,诸如“大官”与“小民”,“大国”与“小家”等等。我知道,那些站在大选投票站里认真地填写着选票,那些在街头举着牌子愤怒抗议的纽国人,他们曾经就是那个流连於水塘而对妈妈说不的小姑娘,就是那个在湿地上肆意爬行的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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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见大,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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