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妨碍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等十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年8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青岛聂磊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覆核。
最高人民法院经覆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聂磊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罪犯聂磊执行死刑的命令。
9月15日,执行人员将最高人民法院的覆核结果通知给聂磊,获知消息的聂磊像是遭遇了痛击,当天夜里,聂磊一直不停地抽烟,竟然连续抽了5包香烟。依照法律规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聂磊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9月16日,聂磊的母亲坐着轮椅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胶州市看守所,见到母亲後,聂磊嚎啕大哭。
“哭的撕心裂肺,几百米之外都能听到哭声,我们还以为谁死了什麽亲人。”一位恰好在附近的知情者告诉记者。
劣迹斑斑
被当地人称为黑老大的聂磊,曾用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出生於山东省青岛市,这位在青岛大名鼎鼎的“黑老大”从16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2000年起,“聂磊公司”渐渐向赌博、色情等行业渗透,扩张势力范围,组织内部层级更为清晰、分工更为明确,後又开设“新艺城夜总会”,组织妇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10余年来,聂磊团伙参与数宗涉及命案的重大治安案件,劣迹斑斑,共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
聂磊的落马颇有戏剧性。同在香港中路、位於“新艺城夜总会”斜对面的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是青岛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级酒店,青岛市政府的很多接待活动均在此进行。
检察院起诉书称,3月27日零时许,一名高姓女子组织“新艺城夜总会”四名女青年到颐中酒店卖淫,与该酒店内“雾之花夜总会”保安因故发生争执并厮打。後“新艺城夜总会”总经理助理蔡某将此事告知李姓骨干,李指示蔡将此事汇报给聂磊或任姓骨干,蔡某联系不上聂磊,於是找到了任某。
之後,任某纠集数十人,携带砍刀、棍棒等至颐中酒店大厅内,先对前来消费的客人进行殴打,又至三楼夜总会,持砍刀、棍棒等对夜总会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并砸毁物品。
行凶当天,恰逢国际某运动赛事在青岛举行,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这一影响恶劣的恶案引起了高层的注意,当天参与打砸的一些马仔相继落马,聂磊也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内。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向全国通缉聂磊。两个月後,聂磊落网。同年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宣布,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
聂磊归案後,包括青岛公安局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於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内的30余名公职人员相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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