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日前参加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庭前会议後,离开海淀区法院
自李天一等人涉轮奸案曝出後,随着各方消息不断渗出,案情的大致脉络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版本。5日,有知情人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天一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
而8月6日深夜一点,李天一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发微博称,8月6日上午10点50分,李天一母亲梦鸽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於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据悉,梦鸽状告的对象疑为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及的酒吧领班及经理。
此前曾有报道称,李天一父李双江还公布了酒吧人员发送的短信,并指受害人杨女士敲诈勒索50万元。对於是否存在该短信,兰和曾在接受采访时予以证实,但表示该短信并非李的父母公布,敲诈事实是否存在还需再求证。
8月7日凌晨,有媒体记者第一时间拨打兰和律师手机求证,但对方的电话已经暂停服务。
目前,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尚未确定具体开庭日期。而关於罪与非罪,已在庭外争执了很长时间。李天一辩护律师多次公开质疑受害人杨某身份问题,并怀疑存在“案中案”、“局中局”。而受害人一方,也一直没有接到李家的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嫌疑人身份
其他几名涉案人确无背景
1996年出生的李天一,早在2010年李天一案全程细节曝光:李是首个施暴者梦鸽控告酒吧領班介绍卖淫、敲诈勒索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李天一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李天一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重获自由。此後父母以为了李天一之後的学习和生活为由,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後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王某的父母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几年前,王某在某宾馆做行李员时,帮助李天一开房偶然认识了李天一,此後两人成为朋友,多次出来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天一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据说家住别墅,事发当天魏某某还开了一辆Q7。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从长春来北京探亲。於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天一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夥伴可以聚聚。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个体户。
内情披露
李天一是第一个施暴者
专门打飞的回京聚会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天一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天一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
到北京後,李天一跟GLOBAL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李天一常来该酒吧消费,与张某非常熟悉。李天一去年在这个酒吧消费时,还曾打伤过一个服务员,後来赔钱私了。
而当天除了5人以外,在GLOBAL酒吧喝酒的还有李天一一个河北的朋友李某。当天小魏某某和李某都是刚刚从外地到北京,6个人里,好几个人之间互相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随後,李天一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奔驰,魏某某开着那辆Q7,几人来到酒吧。
受害人是兼职驻场
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蠍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
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於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是河北人。她和当时陪酒的另一个女孩一样,都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受害女喝醉领班陪同吃饭
在酒吧喝酒的过程中,矮个女孩因为不愿意多喝,而和李天一等人吵了起来,并离开了“天蠍座”包厢,李天一给了她300元小费。
矮个女孩走後,杨某依然在包厢中,她喝了很多酒。李天一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
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天一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後,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
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天一等人去吃夜宵。於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金鼎轩吃饭期间爆发群殴
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於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天一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
据了解,邻桌的三人并未因李天一等人人多势众而畏惧,双方还抄起店内的椅子互殴。後李天一等人离开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在这个过程中,杨某因为酒喝得太多,一直趴在桌上。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後,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天一家地下车库。李天一、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後,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而据此前的微博网友“解密哥”爆料,此时张某是委托李天一将受害人杨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天一一夥会兽性大发)。李天一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
用他人身份证
在湖北大厦开房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後,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天一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几人开车寻找酒店,第一家因为隔音不好,第二家又没有了房间。找了几家都不合适,几人最後又来到了湖北大厦。
从酒吧出来一直到湖北大厦,在这个过程中,李天一、魏某某都数次酒後驾车。
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後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天一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天一等人还有殴打动作。
殴打受害人李天一率先性侵
进入房间後,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天一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後,李天一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後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戴避孕套。
结束後,魏某某和李天一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後,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事发後,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後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曾怕李家背景
受害人不敢报警
後来张某首先给李天一打了电话,但是李天一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後,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天一的家庭背景後,几人担心报警没用,於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後,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天一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
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专家释案 检察机关
可以不定主从
就此案当中检方起诉未定主犯从犯的情况,着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对此作了解释:理论上讲,检察机关起诉是可以不定主从的,如果不定主从,说明这些人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区分主从。那麽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为这些人都是主犯。
但是法院也有可能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更改,因为法院审判是不受检察院指控的约束的。即使检察院在指控的时候区分了主从,法院也可能在宣判的时候进行调整,这都是有可能的。
李天一法律顾问
称有人操控舆论
就上述报道,李天一家人的法律顾问兰和表示,对该报报道不知情,对方在未经多方核实前提下,刊登所谓细节,一味博人眼球,有失妥当,并称可以和所谓知情者公开对质,保留对相关人员控告的权利。
“所谓相关视频资料和细节披露从何而来,此出处是否有权向媒体公布,该发布是否合法?就像李天一被拘两天,所谓详细案情就被捅到媒体,提前对事实和性质进行舆论认定,是何人所为,有何用意,是否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一切都必须有个交代。”兰和律师认为,该报道的倾向性明显,刻意刻画李天一的暴力形象,企图做实轮奸事实,明显有人为操控舆论之嫌。
针对报道中提及该案受害人杨某存在在涉案酒吧兼职驻场的身份,记者随後也向杨某的律师田参军进行求证。对方以短信方式回应称:看到某报关於李天一案的最新报道,注意到其关於所报消息来源於知情人士,且经过核实的表述。因本案案情涉密,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本律师不便对该报道的真伪发表评论,但相信该媒体不会像某些人那样,出於一己之私,故意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
口案情回放
2013年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女事主杨某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人喝酒後,被带至湖北大厦内遭轮奸。
2013年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天一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013年2月22日:网友微博爆料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2日:海淀警方通报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8日:李天一等5人涉嫌轮奸因案情复杂,拘留期限被延长一个月。
2013年3月3日:海淀警方对李天一等5人向检察院移交批捕申请。
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未检处批捕。
2013年5月6日:海淀检察院受理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
2013年7月初:案件补充审查一次。
2013年7月8日:海淀区检察院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2日:李天一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2013年7月29日:网友“解密哥”曝出此案的新版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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