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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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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1版:经济消费
台富人避税法:夫妻互赠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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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人避税管道五花八门,近来发现,富豪买进豪宅,再以夫妻赠与或登记公司名下避税。台湾一会计师说,夫妻互相赠与豪宅,免课赠与税,这是富人常见的避税手法。
  台湾房屋智库执行长刘怡蓉指出,富豪为了节税,又怕豪宅高价移转被外界捉包,除了夫妻赠与管道外,还可以将豪宅登记在公司名下,并以设立在英属维京群岛等海外,金流不易追查地点最热门。
  台北市仁爱路“帝宝”以法人名义持有物件,多达39笔,占整体所有权207笔的18.8%;“仁爱一品”约达16.67%,面对大安森林公园的“勤美璞真”也有10.98%对象,所有权登记公司名下,达到节税目的。
  住商不动产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说,富人用公司名义持有豪宅,可藏富於公司,不被外界以放大镜检视拥有多少豪宅,且只要公司董事长由父亲变儿子,公司持有的豪宅也就归於儿子,不须缴赠与税。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也证实,公司换老板,豪宅不会有赠与税问题。
  另一方面,利用豪宅赠与给小孩,省下的税收也相当可观。
  例如,制鞋大厂宝成集团总裁蔡其瑞赠与女儿“帝宝”,各大会计师便为他算出省了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赠与税。因为以市值约2.5亿元的“帝宝”试算,帝宝每户的土地持分约为25坪,当时的公告地价每坪一143万元,总价值为台币3575万元,加上房屋公告价约1000万元,总计课税基础为4575万元。
  扣除赠与免税额220万元後,10%的赠与税是436万元;若是赠与现金2.5亿元,就是2500万元的赠与税,相差逾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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