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的是,仇恨可由多种原因导致,而“困境感”则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常见的先兆。黑龙江敬老院的纵火者,本身是无人照顾的脑血栓病人,200元是他很看重的一笔财富;河南农民与邻居的宅基地纠纷由来已久,却长期得不到解决—他们的物质穷困及精神焦虑、他们狭窄的人生通道、他们对自己空间的敏感防卫、他们与别人争端的难以解决……一切皆陷於困境中,既无法摆脱,也无处逃避。当争斗双方受困於同一空间,某些最为恶毒、残暴、互不妥协的仇恨形式便会浮现出来;而对於心怀仇恨者,任何暴力行为都称不上极端暴行—只要能达到目的,就会不择一切手段。
这些纠葛,假如有政府或者社会自治组织来关心并出面调解,应当是容易解决的。当民众有了纠纷,根本想不到向谁反映、寻求公道解决办法,而只能以暴力论输赢时,就说明了制度上在这方面的长期缺位,这也是导致民众“困境感”普遍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威胁感、困境感已成当今中国不分阶层、不分男女老幼的普遍感觉,我们每个人心里都积累和拥挤了太多的东西,每个人都陷於“无处可逃”的困境之中,而仇恨和暴力恰像是一帖原始的解毒剂,它激活了我们的初级神经系统,形成了强烈的动粗反应。於是,每当发生街头争执(以及网上争论等)时,我们常见的是争执迅速升级,而不是谅解及道歉;很小的侮慢也会被理解为巨大的威胁,微不足道的小摩擦迅速尖锐化和残酷化,似乎只有通过摧毁对方才能脱身;一些人即使没有实施过极端暴力行为,也无数次地在内心有过发泄仇恨的“行动想像”,而直到血腥暴力真正付诸行动之前,大家都没觉得有啥不对劲儿……
仇恨拥有分裂社会的巨大力量。血淋淋的仇杀不仅伤害被害人及其家庭,同样伤害全体公民,它给社会增添了眼泪、裂痕和敌意,给每个人带来了潜在的危险,而减少仇恨则是一项应由政府带头、民众响应的长期而艰难的社会文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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