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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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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本地快讯
福利金将被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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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5日开始,社会发展部将实行第二阶段福利改革,届时面临员警逮捕令的嫌疑犯如果不主动到警察局自首并在38天内将解决逮捕令问题,他们将不再能领取福利金。那些有孩子的嫌疑犯的福利金将最高减少一半。
社会发展部长Paula Bennett介绍称:“当前有约1.5万畏罪潜逃者接到警方的逮捕令,其中有8000人是领福利者。”已经接到警方逮捕令达到28天或更长时间的领福利者将再获得10天时间到警察局去解决问题。如果超过这一期限,工收局将收到警方的通知,相关福利将减半或停发,直至该人员到警察局自首。Bennett补充说道,但如果警方认定某个躲避员警逮捕的嫌疑犯可能给社会带来严重风险,警方专员可立即要求社会发展部停发该个人的福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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