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绝没有联合媒体恶意炒作
被抄摊位边摆着请城管叔叔支持的说明
27日下午4时53分,西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北京西城”发布称,7月25日晚9时许,什刹海景区管理处和什刹海城管一队工作人员在景区环境综合管理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名9岁女孩儿在路边占道经营。在制止其违法过程中,与在现场的女孩之父产生冲突。官方微博称,对这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西城区人民政府已组成督察、法制、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并邀请什刹海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核实调查有关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27日傍晚,当事人田先生和警方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前往地安门派出所配合联合调查组调查,调查组对田先生做了笔录,笔录从7时20分开始一直进行到晚上9时45分结束。
此後调查组带田先生前往积水潭医院验伤,调查组人员表示,验伤後将前往复兴医院做伤检报告。截至10时45分,田先生仍未做完相关鉴定。
地安门派出所警官表示,已对参与厮打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组人员表示由於对田先生验伤需要一段时间,得出结论还需时间。
“北京西城”微博表态
当事人表示“很失望”
27日上午11时,针对“父亲陪9岁女童练摊遭围殴”事件,“北京西城”官方微博称,“经初步了解,什刹海综合执法人员在清理整治无照商贩时与摆摊的9岁女孩父亲发生冲突,多名执法人员受伤。下午,我们将向社会发布事实经过。小编对发生这样的事深为遗憾。对用未成年的孩子制造社会事件,炒作所谓城管暴力执法更认为应该予以谴责。”下午3时30分,西城区政府宣传部管理人员召开信息发布会,通报成立联合调查组。
“官方微博不是说下午公布“事实经过”吗?”面对媒体的追问,西城区政府宣传部相关人员称,目前案情尚无结果,需要进一步调查。
对於网上称其“利用孩子炒作城管暴力执法”的说法,田先生称,他看到了相关微博,“感到很失望”。田先生称,自己没有炒作,只是想让孩子以练摊的形式锻炼一下人际交往的能力。“西城区政府发布的微博释放出的“态度”导致我对他们调查组的不大信任。”
田先生:
希望城管公布执法录像
就网络上出现“田先生实现预谋策划,并联系好媒体埋伏”的质疑,田先生表示愿意和质疑者当面对质,“这些全部是造谣。”
网友“北京—流星不是泪”发微博称,她是当时的目击者,看到当事人(田先生)拒绝执法人员的撤摊要求,进行辱骂还试图踹车门,其9岁女儿踢打执法人员。对此田先生表示,希望这位网友能站出来,针对当晚发生的事情跟他对质。
27日,记者私信告知“北京—流星不是泪”田先生希望对质,尚未得到回复。
记者:昨晚你主动去找了警方?
田先生:是的。我与警方取得了联系,告诉警方真实的情况。希望案情早日水落石出。
记者:西城区政府已成立调查组,你怎麽看。
田先生:我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从调查城管等人员当晚所拍摄的现场录像开始,及时向公众公布所拍摄到的真实情况,案情一目了然。
记者:西城区政府宣传部管理人员回复称,城管等人员没有拍录像,只拍了现场照片。
田先生:胡说。他们手中举着DV机,一直对着现场拍摄,我希望他们能公开执法所拍视频。
记者:有网友说你是报社副总?
田先生:我在一家书画杂志社任职,与报社没有任何关系。一些网友不排除是水军,故意混淆是非。
记者:之後女儿还需社会实践会怎麽做?
田先生:肯定不会再以这种方式,带她外出游玩可能还更好。
记者:有声音说你和媒体串通好,拿城管说事是为了博名气?
田先生:为了不让女儿过分被打扰,我不能公开自己的信息,所以不能全部回应,但我绝对没有所谓的什麽串通、博名气的行为。
记者:面对网友的质疑自己有压力吗?
田先生:压力肯定是有,但对於毫无根据的质疑我不理会。
记者:女儿现在状态怎麽样?
田先生:已经和家人安抚过,不当她面说这个事,现在情况还比较好。
事件经过
女孩哭求别打我爸
年近40岁的田先生,是北京一家杂志社副社长。7月初,9岁女儿小颖(化名)放暑假,田先生想让女儿进行社会实践,批进了小台灯、多色灯等,与女儿在自家附近的前海摆地摊,“我们约定了练摊15次就结束。”为防止地摊被城管查抄,田先生用A4纸打印了一张说明,上面写着“我是小学生,社会实践,挑战自我,快乐假期,城管叔叔多多支持,谢谢”。7月16日晚,父女二人开始练摊。
7月24日晚,父女二人第一次碰到城管,“当时城管说了一句这里不能摆摊就走了。”7月25日晚,田先生再次带女儿前去练摊。当晚9时许,已接近收摊时间,田先生摊前来了三辆车,车上人员让田先生收摊,否则自己动手清理,田先生答应“马上就收”。但未等田先生说完,这些车上下来一些身着制服的人。田先生说,随後自己遭遇围殴。
目击者杜先生表示,厮打中,田先生往墙角躲避,被对方围住後进行了反击,但很快田先生双手就被反抓,并被按倒在地。经医院初步检查,田先生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伤情还要做进一步检查。
网友上传的一段视频显示,多名穿着深色制服的男子将田先生围在墙角,其间有人喊道“要死啊”,田先生也大声喊“我就是想死”,随後双方大爆粗口。视频很模糊,但能清晰地听到一直有个女孩在撕心裂肺地哭喊,“对不起,你们把东西收了吧,别打我爸爸”“救命”“你们再打我就跟你们拚命”。还能听到围观市民喊着:“还有孩子呢,别打了。”当时,人群外站着一名城管人员正在拍摄,未上前劝阻。
实地探访
目击者称场面激烈
事发地位於前海东沿一家名叫“你好吧”的酒吧附近。
一名目击者介绍,当晚10点左右,他在湖边钓鱼,听到背後有一阵吵闹声,回头一看,在其身後不远处的民房围墙外聚集了很多人,像是在打架。
另一目击者说,当晚路过现场时,冲突场面很激烈,双方互不相让,“保安还将摆摊男子卖的东西扔进了水里”。
据沿岸的商户介绍,在前海东沿这一片区并不允许小贩沿街摆摊,经常有城管巡查。
西城区城管大队宣传科一名负责人说,旁观的城管队员是什刹海一分队的城管人员,当时是路过,见有人吵闹阻道,便下车拍摄做记录,“他只是拍照,并未录像。”视频中的城管队员没有参与冲突。这位负责人表示,此事还涉及什刹海街道、什刹海风景区综治办等单位。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宣传科表示,冲突中,除田先生外,另外一方有一名人员手指被咬伤,一人肋骨骨折。
网友质疑:
父亲“钓鱼违法”
而针对这一事件,网友“流星不是泪”称自己在事发现场,她提供了事件的“另一个版本”。
这位女网友表示,城管车来了,别人都跑了,父女俩都没有动窝,父亲也并非像他自己所言“都是女儿在经营,他自己只是在周围遛弯”,他就靠墙站着。执法者劝离他们。“他却说,老子就摆了,惹我就告你们,那女孩上来就给了执法者一脚。”他还踹车门,执法者一拦,他冲人家胳膊就是一下子。这之後,执法者才下来准备暂扣东西。针对视频,她甚至质疑,田先生跟记者事先有串通。
对此,网民“张鹤慈”表示,“父女练摊是罗生门”。他发表微博说,收到北京一知情媒体人私信,田某在第一天被驱离後,第二天联系过多名同行,商讨了如何挑衅、如何摄像的安排,包括有人提出用专业摄像机的建议因为不够逼真被否决,包括联系微博上多名大号,当晚有多名媒体人埋伏在现场,田和田女则釆用了主动挑衅方式!
执法者与父亲
共同伤害了孩子?
“父亲陪女儿练摊被群殴”引起强烈关注,央视、人民日报微博等多家媒体转载。虽然事实本身尚有多处不清晰的地方,但网民一致认为“当着孩子的面起冲突绝对不应该”。父亲与执法者共同伤害了孩子,“大人欠孩子一个道歉。”
央视评论员杨禹表示,有待相关部门查出真相。如有粗暴执法,应对当事人严肃处理。但也要问那位父亲,让孩子学会练摊重要?还是守法重要?冲突已起时,是兀自泄愤重要?还是护卫孩子重要?
执法可以更人性化吗
市民周先生:执法者维护法律尊严没错,但是当着孩子的面执法,就应该采取更加平和、柔性的执法方式,比如将父亲叫到一旁,警告其如再次摆摊将通知单位。但绝对不应该当着孩子的面起冲突。
市民周依枫女士:
一个9岁女孩在什刹海这样繁华杂乱的场所摆摊本身就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执法者应该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劝父亲离开,而不是简单地告知“这里不能摆摊”。
能否给孩子办“跳蚤市场”
市民何絮女士:非常理解田先生锻炼女儿的一番苦心。我们的社会没有给孩子创造暑期社会实践的机会。在国外很多社区都有“跳蚤市场”。我们虽然在幼儿园、学校搞过类似活动,但因为只是模拟,因此并不能带给孩子真正的锻炼。社区应该定期开办跳蚤市场,既能锻炼孩子,也能促进亲子关系。
教育学者熊丙奇:这名父亲通过练摊,让孩子体验创业、培养人际交往能力的社会实践,因城管的粗暴执法,没有完成。但他却让孩子收获了另外的意想不到的“社会实践体验”,就是真实地了解社会生活。
父亲的教育方式是否欠妥
市民周先生:城管头一天已提醒父亲不要再摆摊。父亲第二天依然带女儿出摊,是知法犯法。
网民“首席民工”:小学生社会实践无可厚非。但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这位父亲为什麽采取挑战法律的方式完成呢?作为一个正常成年人,作为一个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人,难道真不知道自己在让孩子进行违法行为吗?
网友晓晨:管理者暴力执法应受谴责,但这对父女的练摊行为,也遭到“合法性”的质疑——既然摆摊是城市管理规定所不允许的,还选择这种社会实践,父亲的考虑欠妥当。父亲的“另类”教育方式给孩子造成了意外伤害,创伤可能难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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