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9岁的顾湘陵,在2011年7月被“双规”时为长沙市市政局局长。经查明,顾湘陵在此期间受贿1688万余元,另有来源不明巨额财产4700万元,犯罪总金额达6388万余元。衡阳市检察院指控,顾湘陵拥有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高达1.15亿元,共有16套房产遍布长沙和北京,其中,北京一套别墅,长沙三套别墅。
办案人员介绍,顾湘陵受贿方式花样繁多。他多次被邀请到新马泰、内蒙古、南美、美国等地旅游;到昆明、珠海、桂林等地打高尔夫球,甚至高尔夫教练费都由他人缴纳;以他人名义签单在长沙星级宾馆消费;购买远远低於市场价格的商品房、商舖;开发商为其搭建、装修家庭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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